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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咬甩警指 專家證蓄意

時間:2020-10-13 04:23:27來源:大公報

  圖:現年24歲的被告杜啟華昨上庭,被控四項罪名\大公報記者賀仁攝

  【大公報訊】去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暴亂,其間一名港大畢業的法律行政人員涉用傘和硬物襲警,並涉咬甩警員手指。他否認蓄意傷人等四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非受驚下「反射」動作

  控方引述腦神經科余毓靈醫生的專家報告指,被告咬噬力強,是蓄意作出的動作,而非受驚或眼部吃痛下的「反射」動作,也沒有文獻記載在「驚嚇刺激」下咀嚼肌會作出咬噬。

  現年24歲的被告杜啟華,被控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有意圖傷人共四罪。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晚九時過後有數百人到新城市廣場聚集,閉路電視拍攝到杜啟華曾經向到場執勤掃蕩的警員投擲雨傘,又曾檢起雨傘襲擊到場增援的葉姓警員。

  當時葉及數名小隊成員被超過廿人包圍,杜啟華曾用傘追打帶領該小隊的梁姓高級警司,令梁擋格時右手無名指骨折。

  其後,梁與同袍追上杜啟華,但杜劇烈反抗,咬斷一名偵緝警長的右手無名指末端。杜啟華最終被制服及拘捕。該警長受傷的無名指指骨出現粉碎性骨折,需接受斷指再植手術,獲發病假至今年8月31日,病假共超過13.5個月。

  受襲葉姓警員昨天作供表示,當天他與數名同袍在廣場內,被集結者前後包圍以長傘圍攻,有人用硬物襲擊他的頸背。當時葉身邊一位女警曾失平衡倒地,葉需用圓盾擋開硬物,以免眾同袍遭群眾追擊,情況驚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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