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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被控暴動罪 社總陳虹秀獨甩身

時間:2020-09-30 04:23:2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大批暴徒去年8月31日於港島灣仔非法集結,甚至堵路和破壞設施,當中被指涉案的香港社工總工會理事陳虹秀等八人,被控暴動罪在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昨日舉證完畢後,法官沈小民裁定陳的案件表面證供不成立,其餘七名被告則表證成立,須繼續面對判決。

  申索訟費 控方反對

  法官昨天指出,現階段即使完全接納控方的證據,亦未足以顯示陳虹秀的言行構成參與非法集結,更不能構成暴動,故裁定她的案件表證不成立。惟證據為何不足以證明陳的行為構成非法集結,法官未有詳細交代。

  陳虹秀申請索取訟費,控方反對,指出她在案發時身在暴動現場,行為屬自招嫌疑。最終法官要求雙方呈交書面理據。

  案中八名被告依次為余德穎、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陳虹秀、簡家康、莫嘉晴及梁雁彬,年齡介乎18歲至42歲。當中龔梓舜因被搜出一枚汽油彈及一支伸縮棍,被加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除了陳虹秀外,其餘七人表證成立,皆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續審,讓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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