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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亂象之抱殘守缺/發表冗長聲明 「講咗等於無講」 馬官大人你在迴避改革 !

時間:2020-09-25 04:23:52來源:大公報

  圖:馬道立聲明只是根據法律條文「搬字過紙」,被批評「講咗等於無講」。圖為馬道立於九月六日迴避大公報記者關於七三講座的查詢

  法官對黑暴案的輕判及保釋批准,被市民質疑與其政治立場有關,影響裁決公正。日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終於現身,發表聲明強調批評不能斷章取義,司法機構及其職能不應被政治化。《大公報》訪問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及退休法官黃汝榮,請他們回應馬官聲明。列顯倫及黃汝榮批評聲明無新意,烈官認為馬道立發聲明目的是要帶出訊息:「你要批評,要有事實才批評」。黃汝榮抨擊聲明只是一份堆砌法律條文的「判詞」,以偏概全、避重就輕、目的是維護法官權利,完全沒有觸及法官被投訴的個案,「講咗等於無講」。三名法律權威均指司法機構沒有運用現行機制處理投訴及量刑標準,列顯倫一再重申,司法機構急需改革。\大公報記者 李雅雯

  列顯倫:聲明了無新意

  列顯倫對《大公報》表示,他研究完該份聲明,發現只是馬官今年一月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的補充,了無新意。馬道立尚有三個多月便退休,他退休在即發出這份英文長達18頁紙的聲明,列顯倫不評論背後目的,估計馬官是要帶出訊息「你要批評,要有事實才批評」。身在澳洲的烈官知道市民對暴亂案件的裁決及量刑有質疑和不滿,烈官表示市民單憑法庭的判決來批評,會「好削、好弱」;應要耐心地旁聽案件整個聆訊,了解事實及判決原因。

  黃汝榮:唔好畀佢呃到

  退休裁判官黃汝榮認同烈官,認為馬道立的聲明是毫無意思,只是羅列《基本法》、《人權法案》、《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等法律條文及法律原則,黃汝榮指馬官生搬硬套堆砌一堆回歸前已有的法律條文,該份聲明只是一份「包無錯」的判詞,卻迴避司法人員及司法機構現時被市民及政界詬病的核心問題:「市民及政客質疑大量法官點解經常出錯,呢份聲明無觸及一個投訴法官的個案,無從市民及社會角度解釋,點解同一法官屢次出錯,份聲明話我哋批評法官法院斷章取義,而家馬道立係咪調查過被投訴法官或某案件而認為市民批評斷章取義?佢都無交代,提都唔敢提,只係搬一堆法律條文及原則管制法官,唔好畀佢(馬道立)呃到」。

  黃汝榮指出監察法官依法做事,在執行上千瘡百孔。他指部分刑事案審訊沒有陪審團,法官身兼陪審員角色,因此對案件的事實裁決,縱然法律程序上有上訴機制,執行上律政司是很難推翻原審法官的事實裁決。黃汝榮指出法官有權力裁決證人的口供是否可信,「官認為警員證供誇張失實,唔信警員口供就係唔信」。屢受市民投訴輕判黑暴案,現已升級的何俊堯法官,曾斥警員「大話冚大話」,裁定被告仇栩欣襲警案罪名不成立,黃指這就是法官需要監察的例證。

  馬官聲明提到《法官行為指引》詳列法官需防範別人對其作出偏頗的指稱,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亦指出,根據司法獨立的原則,司法機構投訴秘書處不得受理針對司法裁決的投訴,但受理有關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包括由最高法院調查司法人員不良或不良態度或行為的指控、法院訴訟程序處理不當的指控,包括偏見、過度干預、不當評論,準備不足或與當事人單方面溝通,以及與法院工作沒有直接關係的不當行為等。不過,有關法官行為投訴,要待法院訴訟程序完結才能處理。

  江樂士續指,司法機構投訴秘書處的網站公布法官被投訴的要旨和回應,現時網上共列出五個投訴檔案的編號及內容,但回應均一致「所有相關法庭程序尚未完結,稍後會作出回應。」黃汝榮指出司法機構處理投訴一向不公開透明,形同虛設的法律條文及司法機構現行運作,只是維護法官權利的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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