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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清源/黑記縱暴阻執法 警方撥亂反正

時間:2020-09-23 04:23:53來源:大公報

  圖:去年觀塘暴亂,速龍小隊一名警員持槍戒備,現場數十人懶理暴徒作亂,齊齊圍攝警員,當中混雜不少假記者

  暴亂期間,穿「黃背心」的假記者橫行現場。不少自稱網媒人士,印張「記者證」便走到暴亂最前線,以「採訪」之名阻礙警方執法,警方經多方諮詢及研究,決定修訂《警察通例》關於「傳媒代表定義」及「如何配合傳媒工作」的指引。新修訂內容包括跟隨使用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登記名單(GNMIS),不再以欠缺代表性的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所發會員證為識別傳媒代表的標準,以做到正本清源、撥亂反正。多個新聞組織表示支持警方修訂,保障新聞採訪專業,必須堵截假記者。\大公報記者 黃慶輝(文) 李斯達(資料)

  須跟隨新聞處登記名單

  警察公共關係科昨日(22日)去信四個新聞組織的主席,包括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以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信,表示會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由今日起,警方認可的傳媒,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以及「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等,所發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記者、攝影師和電視台工作人員,才會被警方承認為「傳媒代表」,讓前線警務人員更有效和快捷地辨識傳媒代表。

  根據現時在GNMIS上共有205間傳媒,已涵括本地廣泛媒體,包括報章媒體有《大公報》、《文匯報》、《東方日報》、《明報》、《星島日報》、《頭條日報》、《AM730》及《蘋果日報》等;三間電台以及電視廣播機構無綫電視、NOWTV,有線電線等;多間網媒亦有註冊登記,《幫港出聲》、《港人講地》、《HKG報》、《橙新聞》、《點新聞》、《眾新聞》、《立場新聞》、《獨立媒體》、《端傳媒》、《TMHK》等等。

  暴亂現場「黃背心」氾濫

  消息人士透露《警察通例》在過往10年未有仔細界定合資格傳媒身份而引致混亂,網媒如雨後春筍增加,前線採訪的記者真假難分:「過去一年以來,在大型公眾活動現場,尤其示威衝突上,警方留意到愈來愈多身穿「黃背心」的疑似記者在警方行動現場出現,部分假扮「記者」涉嫌阻礙、襲擊警務人員。警方甚至發現有人假扮記者,並檢獲懷疑偽造記者證,因此希望透過修訂《警察通例》及內部指令等新措施,有效識別正當採訪的媒體記者。」2019年8月至11月警方揭發假記者有五宗;今年至今共六宗。

  警方相信修訂《警察通例》的傳媒章節後,能夠做到正本清源、撥亂反正,通例修訂後將會按新標準釐定合資格傳媒身份,合資格傳媒將會獲准於現場採訪,如在警方記者會或大型暴亂現場,亦不會觸犯「禁聚令」;但不符合有關資格的記者,雖仍可在公眾地方採訪,但不會獲豁免「禁聚令」的權利,若現場被警方界定為「非法集結」性質,不合資格的記者將有可能犯法。警察傳媒聯絡隊由以往148人,增至超過300人,以協助前線警員更有效識別正當採訪的媒體記者,並在可行情況下,盡量配合傳媒採訪,傳媒代表進入警察封鎖線內採訪,加強透明度。在新修訂的《警察通例》,記協和攝記協會發出的會員證、記者證不再被認可;過去在暴亂現場氾濫,年紀小至12歲等的「學生記者」和所謂的「公民記者」亦不在政府新聞處的認可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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