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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名合資格驗窗人士違例判監

時間:2020-09-21 04:23:35來源:大公報

  圖:強制驗窗計劃於2011年開始實施

  【大公報訊】本港首次有合資格驗窗人士違例而被判監。涉事被告去年違反《建築物條例》,作出失實陳述,指部分欠妥的窗戶無需修葺。他早前承認控罪,被判處入獄十四天,緩刑一年,罰款一萬元。

  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辦公室轄下的獨立審查組,前年12月向藍田一個居屋業主發出強制驗窗通知。該業主及後委託被告為單位進行窗戶檢驗。

  被告翌年二月呈交證明書指,確認已完成窗戶檢驗、該單位的窗戶安全,以及無需進行修葺。但獨立審查組抽樣審核發現,該單位部分窗戶欠妥及需要修葺。由於該合資格人士明知而在其提交的證明書內作出失實陳述,屋宇署提出檢控下,被告上月1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認罪。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向建築事務監督作出失實陳述乃嚴重罪行。屋宇署及獨立審查組均會就收到的窗戶檢驗證明書進行抽樣審核,並就違規行作出調查及採取適當行動,包括提出檢控。

  根據《建築物條例》規定,任何合資格人士在給予建築事務監督的任何圖則、證明書、表格、報告、通知或其他文件內,就重要事實作出失實陳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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