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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國安法絕不影響司法獨立

時間:2020-09-20 04:23:30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本月2日辭職,按既定做法,特區政府前日刊憲撤銷其委任。攬炒派卻馬上煽風點火,借機炒作事件,意圖將其離職與香港國安法扯上關係。政府發言人昨日回應傳媒查詢時重申,施覺民法官沒有提及辭任原因,根據相關條例,終院非常任法官可隨時以書面通知行政長官而辭職,並無諮詢或批准程序。按既定做法,行政長官作為委任者行使權力撤銷有關委任及刊登憲報。政府強調,維持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司法獨立至為重要,國安法亦絕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和司法制度暢順運作。

  發言人表示,基本法第二條清楚訂明香港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而第八條訂明普通法制度會予以保留。「這是我們獨特的優勢和有利條件,國際商業機構亦認為是它們繼續在港成功發展的重要因素。任何人都不應懷疑香港特區政府對法治和司法獨立的承擔。」發言人指出,基本法為香港特區訂下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同時基本法亦確保香港司法獨立。按基本法第八十五條,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

  按既定做法處理法官辭職

  發言人亦表示,自一九九七年起,一直有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著名法官擔任本港終審法院的海外非常任法官。現時共有13位來自海外的非常任法官。這些著名法官參與終審法院審判,證明香港的司法獨立,有助維持外界對本港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使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香港委任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的制度一直行之有效,將繼續維持。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14(5)條,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可隨時以書面通知行政長官而辭職,並無諮詢或批准程序。按既定做法,行政長官作為委任者行使《釋義及通則條例》第42條所賦予的權力,撤銷有關委任及刊登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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