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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15人涉非法集結 謀拖一年才開審被拒

時間:2020-09-19 04:23:34來源:大公報

  圖:李柱銘明年年初五就要與黎智英等人再上庭\大公報記者梁堅攝

  【大公報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名攬炒派頭目,被控組織、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警方批准的集結,涉及四次遊行,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訊。除了區諾軒早前表明認罪外,其餘被告皆稱不認罪。法官不滿辯方提出遲至明年九月才有檔期處理審訊,強調案件牽涉公義,愈快開審愈好,最終安排四宗案件分開審訊,首宗案件將於明年2月16日率先開審。

  涉及四次非法集結案

  四宗案件共涉及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楊森、吳靄儀、何俊仁、梁耀忠、何秀蘭、梁國雄、李卓人、單仲偕、蔡耀昌、吳文遠、區諾軒、黃浩銘及陳皓桓。上次未向法庭交代答辯方向的梁耀忠、吳文遠、梁國雄和蔡耀昌,四人昨表明會不認罪。換言之,相關四宗案件中只有區諾軒會認罪。

  因應辯方表明將就控罪的合憲性提出爭拗,法官高勁修決定將四宗案件交由同一位法官分開審理,以便就整個法律爭拗作出一致裁斷。

  2.16先審黎智英李柱銘

  控方表示已準備好審訊,惟辯方多名律師經過休庭商議後,聲稱最快只能於明年九月才有檔期,令高官有點「勞氣」。高官直指要延遲至一年之後才開審實在太遲,對社會大眾以至司法公義皆無益處,而且一旦首宗案件延遲開審,將會連帶影響其餘三案開審無期。

  由於辯方多名律師對審訊日子未能達成共識,高官最終不遷就所有律師的檔期,決定依案發時間的先後次序訂審期。去年8月18日發生的案件率先於明年2月16日即農曆年初五開審,牽涉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等八名被告;其餘去年8月31日、10月1日、10月20日案發的三宗案件,分別於明年4月、5月及8月開審。四案分別需審七至十天不等,皆以英文審訊。

  至於區諾軒早前表示打算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其案件將於今年12月23日正式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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