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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原則上出錯 改判勞教

時間:2020-09-18 04:23:21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圖)早前就15歲少年向馬路擲汽油彈案件宣判時,得悉少年聲稱希望日後參選區議員改變香港,竟稱他「滿腔熱誠深愛香港」,形容他是「優秀嘅細路」,輕判感化18個月。上訴庭裁定水佳麗判刑原則上犯錯,量刑明顯過輕,並質疑少年醉心社會事件怎見得「優秀」,最終判律政司覆核勝訴,改判男生進入勞教中心接受禁閉式刑罰。

  牽涉本案的中三少年因未滿16歲,獲法庭批准匿名處理。他於今年1月8日在元朗向馬路投擲汽油彈,事後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向法庭聲稱此舉是為了發泄對政府、警隊不滿,今年5月獲裁判官水佳麗輕判感化令。

  其後律政司申請覆核量刑,就水官讚揚少年是「優秀細路」一事,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翻查文件發現少年的學業成績差劣,需重讀中三,質疑水官的「正面評價」不中肯;另一法官彭偉昌亦質疑少年醉心社會事件,「質疑水佳麗點解會有『優秀、令人心底裏佩服』等嘅字眼出嚟?」

  上訴庭認同律政司陳詞,指水官量刑明顯過輕,沒有考慮判刑阻嚇性等因素。上訴庭認為即使是少年犯,干犯縱火這等嚴重罪行亦應判處禁閉式刑罰,故下令撤銷原判,改判少年進入勞教中心。

  一般而言,勞教中心着重透過嚴格紀律訓練及勞動工作,提醒犯人不可再犯案;14至20歲的犯人會被關押一個月至半年不等。據悉案中少年在服刑完畢後,仍要面對另一宗暴動案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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