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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黎智英作惡多端 洗罪名難上加難/屠海鳴

時間:2020-08-13 04:23:29來源:大公報

  「亂港四人幫」之首的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三天前被警方拘捕,前往法庭應訊。昨日凌晨,法庭准其保釋。如今,黎智英已有五宗刑事案件在身,共面對七項控罪。包括「刑事恐嚇」、「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此外,黎智英曾先後三次申請離境赴美,均被法官拒絕,要求其在保釋期間一直留在香港。

  黎智英每次被拘捕及法庭准其保釋,都會引起波動。因為他是壹傳媒的老闆;反中亂港勢力每次都會拿「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為其叫屈;而市民對他的真實面目已看得清清楚楚,其三天前被捕、昨天保釋回家時,都有市民到其門前舉標語,聲討「禍港漢奸沒有好下場」。

  事實上,黎智英作惡太多,「紙裏包不住火」;而香港國安法出台,令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無處可藏,無論其背後的美國主子和他餵養的一班嘍囉如何吆喝,欲洗清罪名難上加難。

  「身兼多職」罪難逃

  黎智英是美國在香港苦心栽培的「第一政治代理人」,其江湖地位無人可以撼動。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在反中亂港的「大業」中,黎智英身兼數職。

  黎智英是反中亂港的「總教頭」。去年爆發的「修例」風波,從一開始就抄襲台灣「太陽花運動」。其實,早在「太陽花運動」發生不久,黎智英就在其「豪宅」主導了「台獨」分子與「佔中」人士的交流,向「台獨」分子討教。去年7月1日暴徒佔領立法會大樓,正是台灣「太陽花運動」佔領「立法院」的翻版,區別在於香港更暴力、更兇殘。去年7月初,黎智英赴美乞見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討得指令回港後,示威遊行由「重點進攻」轉為「遍地開花」,是有策劃、有預謀、有組織的行動。

  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勢力的最大「金主」。據媒體披露,2012年至2014年,黎智英巧立名目,共向九個反對派政治組織及14人提供了4000多萬元的政治黑金,收款單據和受贈人的簽字、留言都逐一曝光,包括李柱銘、陳方安生、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日君等。而在去年的持續暴亂中,當街縱火掟磚的暴徒都會領到數額不等的「獎金」,什麼人在充當「金主」?黎智英及其同夥脫不了干系。

  黎智英是亂港文宣的總策劃。黎智英控制的《蘋果日報》等媒體,在「修例」風波中美化暴力、英雄化暴徒,鼓勵年輕人上街施暴;戴耀廷的「違法達義」等煽動暴力的歪理邪說,也都是通過黎智英控制的媒體平台傳播。

  要為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黎智英有這麼多「職務」在身,所做的壞事不少,豈能把自己洗得乾乾淨淨?

  狂妄之極「供詞」多

  多年來,黎智英策劃實施的事可謂「順風順水」,這也養大了他的膽子。他在多個場合毫不顧忌地口出狂言,恰恰是不打自招。

  去年7月,黎智英獲見美國政要,在接受媒體訪問時狂言:「美國官員理解,香港正為美國而戰」;又揚言「香港猶如為美國深入『敵陣』(中國)作戰一樣」。這番話表明,黎智英是十足的漢奸,自己承認自己賣國賣港。

  黎智英的「高調」不至於此,他帶着一班嘍囉經常出現在遊行現場,並參與未經批准的非法遊行。在去年旺角街頭發生的暴力事件中,一邊是火光沖天、磚頭亂飛,一邊是黎智英等人與「外國友人」舉杯暢飲,把酒言歡。黎智英抑制不住內心的激動,大呼「現在局勢很好!」被媒體拍下影像資料曝光。黎智英的住所也是亂港勢力的「大本營」,每到關鍵時刻,他都會召集各路幹將聚會,商討「大事」。

  一個人背叛自己的國家,原本是可恥之事,黎智英卻不以為恥,做得如此高調,連他的族人都看不下去了。去年8月,廣東順德黎氏家族發表聲明,將黎智英逐出族譜,聲明此人所做之事與黎氏家族無關。

  當漢奸當到這個份上,要想隱藏起來都難。這些「高調」的背後,還有多少骯髒勾當,相信總有一天會大白於天下。

  「反中」日久難了斷

  也許有人會認為,香港國安法自今年7月1日實施,黎智英雖然作惡多端,但大量事實都在7月1日之前,香港國安法並不追溯以往的犯罪。

  從法理上講,這個看法沒有錯。但由於黎智英反中亂港日久,他有可能在7月1日後戛然而止嗎?警方之所以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拘捕他,並拘捕其手下九人,依法搜查其辦公室,相信正是在掌握了有關證據後採取的行動。在這次依法搜查中,警方也帶走了不少物證,這其中難道就沒有犯罪證據嗎?

  由於以往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諸多漏洞,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該制定的沒有制定,該啟用的沒有啟用,對於涉嫌刑事犯罪的年輕人,可依據《公安條例》等治罪;對於黎智英這樣的幕後老闆,則難以治罪,或難以治重罪。對此,不少市民表示不滿。

  如今,情況不同了!香港國安法是斬妖除魔的利劍。香港國安法第29條對「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有詳細表述:「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與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串謀實施,或者直接或者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使、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的支援」、「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探取其他敵對行動」。那麼,如果有證據表明,在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仍有以上行為,必然難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黎智英往何處去?美英等國很關心,其實,答案很清晰,監獄是黎智英最好的歸宿。此人收監,香港才安,不妨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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