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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拘捕黎智英完全與「新聞自由」無關/屠海鳴

時間:2020-08-11 04:23:38來源:大公報

  昨日,警方以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欺騙等罪,拘捕了黎智英等十人,並依據法庭手令搜查了黎智英住宅及壹傳媒大樓,帶走了有關物證。

  對此,不少市民發出「大快人心」的呼聲,還有市民到現場拉橫幅,支持拘捕黎智英。昨日,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發表談話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對黎智英等人採取的拘捕行動,強調對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依法嚴懲。

  然而,反中亂港勢力卻以「新聞自由」說事。公民黨人士稱,此舉是踐踏新聞自由,容不下傳媒自由與多元聲音;民主黨人士稱,基本法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保證危在旦夕。身處英國、被警方以涉嫌違反國安法通緝的前香港眾志成員羅冠聰稱,警方借此打擊第四權力,「香港新聞自由已死」;香港記者協會也跳出來發表什麼聲明,為黎智英一夥鳴冤叫屈。

  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沒有超越法律的所謂「權力」,警方依法拘捕黎智英等人完全與「新聞自由」無關。

  「第四權力」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在香港,黎智英是個不敢得罪的人物,《蘋果日報》是不敢碰的媒體。因為稍有不慎,他們就會給你扣上「侵犯新聞自由」的帽子。似乎掌握了新聞媒體、擁有了「第四權力」就法力無邊了。這是極不正常的現象!

  所謂「第四權力」,是允許民眾通過新聞媒體表達意見的權力。問題的關鍵是:某些新聞媒體忠實地代表民眾發聲了嗎?他們發出的聲音是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此衡量,黎智英操縱的《蘋果日報》早已將「第四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

  其一,煽動分裂國家。香港基本法第一條訂明「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從法律上明確了香港的「身份」定位。「港獨」沒有任何生存的空間,「港獨」言論不可以公開傳播。但黎智英操控的《蘋果日報》卻以所謂「言論自由」的名義,力挺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的「港獨」言論;以所謂「民主」的理由,力挺「梁游宣誓事件」中兩名主角的違憲違法誓言;還為「香港民族黨」等「港獨」組織搖旗吶喊,赤裸裸地煽動分裂國家。

  其二,煽動並美化暴力。去年「修例風波」中,有多少青年學生被當成「炮灰」!有多少無辜市民被打得血流披面!有多少火光沖天、磚頭亂飛的場景令人震驚!有多少市民為香港的沉淪心碎流淚!《蘋果日報》不僅沒有客觀報道,而且還邀請戴耀廷、梁家傑等人撰文或訪談,大談「暴力有時也是解決問題的方式」,為違法暴力行為「塗脂抹粉」,大肆宣揚早已被法庭判了「死刑」的「違法達義」邪說,煽動年輕人上街施暴。這難道是忠實地代表民眾發聲嗎?媒體難道有權鼓勵犯罪嗎?

  《蘋果日報》濫用「第四權力」,將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對此,黎智英及其同夥必須負法律責任!

  黎智英的惡行人盡皆知

  當反對派陣營為黎智英叫屈時,黎智英早已將自己勾結外國勢力反中亂港之事「昭告天下」。

  有媒體報道,2014年的非法「佔中」前後,黎智英的助手美國人Mark Simon,向香港反對派人士提供「捐款」,這些款項用於非法「佔中」。

  去年七月初,特區政府停止「修例」,在「無例可反」的尷尬時刻,黎智英到美國「參見主子」,並公開宣稱,香港的遊行是「為美國而戰」;他回港後,示威遊行在香港遍地開花,遊行的藉口名目繁多、牽強附會,目標卻很明確:把香港搞亂!而美國政客也作出回應,稱香港暴亂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

  到了去年八月份,幾乎每一場示威遊行都演變為暴亂,警方不再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但黎智英不理會,他和一眾反對派幹將親自上街,參與未經警方批准的非法集會,為暴徒鼓勁打氣。這是公然挑戰法律權威,法庭以「涉嫌非法聚集罪」傳喚黎智英多次。

  今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黎智英仍通過各種途徑呼籲美國干涉香港事務。相信警方已經掌握線索,沒有充足的證據理據不會貿然行動。

  「拘黎」並非容不下多元聲音

  反對派稱,拘捕黎智英反映出香港容不下傳媒自由與多元聲音。這純屬無稽之談!什麼「自由」?自由是有邊界的,界限就是法律的底線。什麼是「多元」?多元是有原則的,原則就是不能賣國賣港、充當「漢奸」。黎智英及其控制的《蘋果日報》早就越過了界限、觸犯了原則。拘捕黎智英等十人,並非容不下多元聲音,而是正義之舉。

  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在「一國兩制」下,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和極為廣泛的自由。但「一國兩制」的底線不容觸碰,法治不容挑戰。對於那些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運用香港國家安全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予以嚴懲。

  香港有沒有言論、集會自由?每一位市民都心中有數。回歸23年以來,香港每年的遊行示威活動都有幾十場,對於和平、理性、非暴力表達訴求的示威遊行活動,香港警方從未阻攔。

  香港有沒有新聞自由?香港的媒體人心中有數。只要不涉及鼓吹「港獨」、不分裂國家、不衝擊國家安全、不涉及宣揚暴力違法,媒體的自由與多元聲音何時被打壓過?

  反對派的「叫屈」純屬「政治表演」,任何一個有基本認知能力的人都能看穿!

  黎智英參與策劃、組織、發動一系列非法抗爭活動,利用其所辦媒體製造和傳播謠言、煽動和支持暴力,並為反中亂港分子和「港獨」勢力提供資金支持。拘捕黎智英,香港的空氣會更乾淨,港人的呼吸會更順暢!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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