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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亂港勢力的司法覆核純屬惡意炒作\屠海鳴

時間:2020-08-04 04:23:19來源:大公報

  被稱為「覆核王」的長洲居民郭卓堅,又按捺不住他惹是生非、執迷不悟的本性,昨天再度跳出來,指責特區政府把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申請的建議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這位早已習慣於醜態百出的「覆核王」表示,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法」把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的決定,違反基本法。他希望「有關司法覆核的申請,能緊急開庭處理」,又認為「法庭可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前,就押後選舉的決定頒布禁制令。」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郭卓堅的申請完全沒有道理,實則經不起推敲。從該項申請可以看出,「覆核王」對香港基本法一知半解,對全國人大常委的憲制地位認識不清。

  「改變立法會任期」違背事實

  郭卓堅不懂法已讓人貽笑大方,但香港大律師公會的聲明,給人的感覺就是居心叵測了。大律師公會居然聲稱,特區政府有意繞過基本法和其他法律條文,做法違反法治社會中要求行政機關的行為合法性及法律確定性的原則,對香港法治帶來衝擊,雲雲。這番話明顯是要把水攪渾,誤導公眾,以打擊特區政府的聲譽。特區政府宣布押後立法會選舉才三天,但郭卓堅和大律師公會已經開始一唱一和,完全是在惡意炒作。

  郭卓堅申請司法覆核的理據是,行政長官將選舉押後一年的行為是將立法會任期「由4年改為5年」,違反了基本法第69條關於立法會任期4年的規定。這個理據有兩大事實錯誤。

  其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援引「緊急法」做出的決定,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延期一年,並不是修改第六屆立法會的任期。從法理上講,第六屆立法會的任期於9月30日結束。至於因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導致9月30日之後形成的「真空」怎麼辦?行政長官並沒有就此做出決定。

  其二,基本法設計了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相對獨立、相互制衡的制度框架,基本法的解釋權和修改權都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導致立法會出現權力「真空」,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行政長官無權決定。事實上,林鄭作為特區政府的首長,必須向中央政府負責。林鄭已向中央政府報告此事,中央政府回覆特區政府,將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申請,解決立法會權力「真空」的問題。至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否做出香港第六屆立法會履職期限延長一年的決定,我們只能等候結果;林鄭並沒有權力、事實上也沒有擅自修改立法會任期。

  由此可見,郭卓堅提出林鄭違法基本法,純粹是嫁禍於林鄭,混淆視聽,狗屁不通!

  選舉押後完全合理合法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的決定,完全是基於當下日益嚴重的防疫形勢,從維護香港750萬市民的生命健康權利出發,作出的果斷決策,充分體現了服務市民的理念,彰顯了勇於擔當的精神,值得市民點讚,而不是質疑。

  如果郭卓堅不是外星人,如果大律師公會不是「全盲」,應該看到新冠疫情在全球迅速蔓延的態勢。在沒有疫苗問世的前提下,杜絕人員聚集、做好防控措施是最好的辦法。迄今為止,那些疫情防控較好的國家和地區,無一例外地是做到這一點;那些防控較差的國家和地區,正是沒有嚴格限制人員聚集,造成交叉傳染,令病例數字幾何式增長。而香港進入7月份以來,已經連續十多天單日新增病例超過100宗,而且,每天有幾十個「無頭個案」,社區傳染也已經出現。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還如期舉行立法會選舉,無疑是拿400多萬選民的生命做豪賭。況且,全世界已經有至少68個國家和地區取消了全國或地方選舉,香港押後立法會選舉完全合情合理,無可厚非。

  「緊急法」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會使用,現在香港的疫情防控形勢非常嚴峻,顯然屬於緊急情況。該條例第二條訂明:「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同時還列明:「任何規例或依據該規例訂立的命令或規則,即使與任何成文法則中所載者有牴觸,仍具效力。」這為新出台的「規例」提供了保障。因此,特區政府決定立法會押後選舉完全合法。

  香港法院無權作「違憲審查」

  去年11月,特區政府援引「緊急法」作出「禁止蒙面遊行」的規例後,就有人向香港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就此發表談話,指出香港法院無權作出所謂「違憲審查」,如果香港社會和法院不能知所行止,不排除中央出手予以糾正。有此案例在先,香港法院應該明白其權力範圍。

  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的法治基礎,憲法和基本法都是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全國人大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在閉會期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權力。因此,唯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作出違憲審查,香港法院沒有這個權力。

  明知香港法院無權作出違憲審查,郭卓堅和香港大律師公會為什麼還要一唱一和呢?顯然就是為惡意炒作,刻意詆毀抹黑特區政府,誤導公眾,製造混亂。郭卓堅因多次申請司法覆核而博得「覆核王」的外號,儘管其提出的司法覆核大多數都毫無法理依據,不被法院受理,但惡意炒作的目的達到了。而大律師公會匯聚了眾多反對派人士,利用「覆核王」這個「棋子」炒作,無疑是一招「妙棋」。

  利用「覆核王」抹黑特區政府雖然可以製造「轟動效應」,但道理愈辯愈明,法律愈講愈清,這些低級的抹黑方式,只會令市民看清反對派的真實面目,更加增添團結抗疫的合力。請問反對派:這豈不是事與願違嗎?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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