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
戴耀廷提出通過「佔領中環」這一殺傷力大的武器,爭取香港落實所謂的「真普選」。其後又提出「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的歪論。
2014年9月28日至12月15日
在戴耀廷的煽動和鼓吹下,爆發了長達79日的違法「佔中」,其間金鐘、銅鑼灣、旺角等地區的多條交通要道被示威者佔據,有暴徒藉機搞事,與警方發生多次暴力衝突。事件對香港的經濟、民生及國際形象造成巨大的負面影響。
2019年4月
法庭判處戴耀廷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等多項罪名成立,即時入獄16個月。隨後校方成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處理其教席問題。
2020年1月
「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開會審視戴耀廷教席去留。據了解,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主要陳述事實,包括戴耀廷涉及「佔中」案的背景及影響,當中提及他倘入獄將無法繼續在大學授課。
2020年7月上旬
由港大校長及師生組成的教務委員會開會,認為戴耀廷因「佔中」案被判入獄屬「行為不當」,未構成充分的解僱理由,但須由校務委員會作最終決定。
2020年7月28日
港大校務委員會以18:2大比數表決通過解僱戴耀廷。
大公報記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