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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時評\「共同綱領」實是「奪權綱領」

時間:2020-07-15 04:23:27來源:大公報

  亂港派的所謂「初選」結束,號稱有數十萬人參與。先不論期間出現的嚴重造假問題,僅以其誤導選民、影響選舉公平公正的違法手段,就足以對主事者作出檢控。不單如此,選舉前有一份所謂的「共同綱領」,這是一份徹頭徹尾的「奪權綱領」,參與的組織者及其簽署者,已構成違法,選舉資格須被褫奪。

  回顧過去20年各地被美國操控的「顏色革命」,雖然名稱各有不同、顛覆手段也不盡類似,但有些模式是相通的。而無一例外的是,必有理論的支撐,要麼以「宣言」冠名,要麼以「綱領」示人。目的很簡單,一是用以統一「抗爭者」思想,二是作為愚弄外人的藉口。例如烏克蘭「獨立廣場」上的一幕,世人並不陌生。

  香港市民對這種做法其實一點也不陌生。六年前非法「佔中」時,就出現過極其動聽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宣言》;去年黑暴開始時,「港獨」梁繼平就在遭其破壞的立法會議事廳內,宣讀了所謂的《香港人抗爭宣言》。每一次鼓吹「宣言」的背後,就意味着「顏色革命」再進一層,也意味着又一次大動亂的開始,港人對此有至深感受。

  但國安法一出,亂港派懼怕了。他們改頭換面,一夜間突然不敢再叫「港獨」口號,但這絕不意味着他們「放下屠刀」,而是換了另一種方式,繼續其政治主張。正如黃之鋒解散「眾志」、李柱銘宣稱自己反對「港獨」一樣,在戴耀廷操控下的「35+」,其「共同綱領」,儘管沒有公開明示的「港獨」字眼,但本質上與梁繼平的「宣言」沒有兩樣。

  「共同綱領」有這麼幾句:「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至雙普選。」

  看似溫和,其實藏着「殺招」。

  第一,明確表明要「否決財政預算案」。有些人可能不理解,否決就否決了,沒什麼大不了。其實,近十年來,亂港派根本就沒有一次支持過預算案,既然如此又何必多此一舉去宣示?其目的並不在於預算案本身,而是其「奪權三部曲」中所講要癱瘓立法會,並由此來癱瘓特區政府。「綱領」表面上的字眼,根本無法掩飾其奪權目的。試問,戴耀廷敢否認「真攬炒十步」不是要奪取香港立法權與管治權?

  第二,公然宣稱要「迫使特首」。所謂「五大訴求」是什麼貨色,港人十分清楚,亂港派要特首回應,其實特首早就回應了無數次,更別說「立即雙普選」根本是違憲違法之事,絕不可能。亂港派明知如此,這才要以「35+」議會過半的淫威,去壓迫特首。這就明顯觸犯香港國安法中的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的罪行。

  再看簽署「共同綱領」的都有誰:朱凱迪、岑敖暉、劉頴匡、張崑陽、黃子悅、王百羽等人。這些人,平時都是些什麼立場,香港人還有疑問嗎?張崑陽跑到美國,要求美國人制裁香港。劉頴匡更是舉辦過多場「港獨」示威遊行。

  這批人,簽了這麼份「綱領」,用意還用問嗎?公民黨、民主黨的候選人為什麼寧願冒着得罪「本土派」的危險也不敢簽、戴耀廷到最後一刻要放棄「硬性要求」,道理不是很清楚了嗎?

  「共同綱領」本質就是「奪權綱領」,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周六就開始,所有簽署過的亂港派,想要蒙混過關,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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