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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圍警總 周庭認煽惑及非法集結罪

時間:2020-07-07 04:23:41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方學明報道: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林朗彥及周庭涉嫌去年6月21日煽惑及包圍警察總部被起訴,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訊,三人均有出席聆訊,其中周庭就煽惑和非法集結兩項控罪,全部認罪;黃之鋒及林朗彥則繼續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三人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黃之鋒林朗彥不認罪

  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情指他們去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周庭承認控罪,黃之鋒及林朗彥否認。

  黃之鋒另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同日在灣仔警察總部正門外組織未經批准集會,黃之鋒否認。另外,黃之鋒與周庭又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同日在警察總部外參與未經批准集會,周庭承認控罪,黃之鋒繼續否認。

  就周庭承認兩項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由該院法官處理周庭的求情及判刑;至於不認罪的黃之鋒與林朗彥,案件同樣押後至下月5日及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三人均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周庭在庭外聲稱,她與黃之鋒及林朗彥情況不同,由於她本身沒有案底,而黃之鋒與林朗彥有;在沒有案底情況下,她認為由於其干犯控罪相對輕微,故預料刑罰不會太重,所以選擇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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