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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華健:指定若干法官審國安案合理

時間:2020-07-06 04:23:28來源:大公報

  全國政協委員、資深大律師馮華健指出,國家安全超越特區政府的管治範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更有別於商業糾紛等其他法律案件,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處理相關案件的做法實屬合理。

  馮華健表示,行政長官可從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從暫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來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他相信,行政長官在指定法官前,徵詢香港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能夠幫助自己更好地了解法官的表現、水平等,從而選出最合適的人選。

  身為原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的馮華健認為,當年參與基本法起草、諮詢等工作的法律界人士,已在平衡國家主權的情況下,為香港爭取到「極高度自治」。他說,回歸23年來,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本地立法工作,令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存在法律漏洞,中央及時出手訂立香港國安法,港人亦有責任讓這部法律得到充分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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