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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法官:一經定罪 終身有案底

時間:2020-06-07 04:23:35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會長黃均瑜認為,現時不少年輕人公然犯罪,視法律如無物,「打着替天行道的旗號去『違法達義』」。他指出,修例風波的群體活動性質,即暴亂有很多人支持,又有統一口號、目標、服裝及裝備等,對年輕人而言具有吸引力,使其感到雀躍而投入參與其中。

  黃均瑜續指,警方在修例風波期間沒有很積極為自己洗刷污名,而學校老師和家長也很難為警察所謂「濫捕濫殺」等謠言作辯護,導致一些年輕人對警察的仇恨植根心中。

  籲家長睇緊子女

  退休裁判官及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講師黃汝榮舉例指出,早前《深學媒體》13歲「記者」一度在示威現場被警方帶走,涉事的當事人、監護人及家長均有機會觸犯法例,稱容許兒童出現高危場所的人士,均有機會干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可判監禁三至十年。

  黃汝榮又提到,不少年輕人有一個謬誤,以為可用《罪犯自新條例》消除案底紀錄。他強調,一經定罪都會有終身紀錄,呼籲家長需「睇緊」子女行為,年輕人也要注意自己的行為。

  家庭議會主席及香港理工大學協理副校長石丹理分析表示,社會各界需思考如何預防年輕人犯法,認為只靠執法未必能成功解決年輕人犯法問題。他指出,世界各國經驗反映減少青少年犯罪最成功的介入方法,是需要有家庭參與。

  石丹理引述西方數千個研究指出,加強年輕人社會心理能力能有效減低青少年犯罪問題,這些能力包括抗逆能力、人際關係和人生目標等。他強調,減低青少年犯罪需多管齊下,包括家庭教育、年輕人教育、執法和社會價值觀等一起推行,才能有效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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