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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向警索償申請 前法庭書記賠訟費

時間:2020-06-06 04:23:42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前高等法院法庭書記譚志輝,報稱從電視上看見警方去年8月31日在港鐵太子站的執法情況後,疑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早前入稟要求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索償5000元,後將對象改為律政司司長。案件昨日再訊,雙方表示就案件已達成和解,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下,申索人願意向被告繳付4862元訟費。

  律政司昨日回應事件時表示,譚志輝的申索完全沒有合理的訴訟因由,遂向審裁處申請駁回申索,申索人起初反對律政司駁回申索的申請,他其後撤回向警務處處長提出的申索,律政司向審裁處申請訟費。審裁處於昨日頒令申索人須支付律政司訟費港幣4862.19元及截至款項付清前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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