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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李瀚良曾聯署反修例 竟照審王宗堯涉暴案

時間:2020-05-29 04:25:4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就高等法院法官李瀚良曾公開參與「反修例」聯署聲明,司法機構昨日回應《大公報》查詢時稱,自從李官聯署後,再沒有編排他審理與該聯署聲明有關議題的案件。不過《大公報》翻查資料發現,李官曾在假日當值時,頒令批准涉衝擊立法會被捕的藝人王宗堯獲釋,變相當他負責處理緊急申請時,仍有機會審理與「反修例」背景有關的案件。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日前指出,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早前審理將軍澳「流膿牆」斬人案的判詞,「給人偏頗的觀感」及發表「政見」,認同郭官暫時不應審理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但未有表明會否檢視或暫停曾高調「反修例」及其他具爭議性的法官的行為及判決,包括曾公開參與「反修例」聯署聲明的李瀚良。

  《大公報》翻查資料顯示,李官自從聯署後仍審理過與政治背景有關案件,即藝人王宗堯因涉嫌參與衝擊立法會而被捕後,透過律師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獲李瀚良法官於去年10月1日頒令將他釋放。

  惟司法機構解釋稱,按當值法官輪值表,李官是該公眾假期的當值法官,負責處理緊急申請。有關申請人的代表律師按慣常機制,直接向當天當值的李官提出申請人身保護令。除此以外,自從李官簽署該聯署聲明以來,司法機構沒有把任何與該聯署聲明有關議題的案件編排給李官審理。

  至於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日前判案時,曾讚揚一名擲汽油彈的15歲男生,稱該被告是「優秀嘅細路」,認同他滿腔熱誠深愛香港。有關言論引起不少家長批評,質疑立場偏頗;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已去信馬道立法官,要求司法機構以相同標準處理針對法官的投訴。

  司法機構昨日回應稱,由於有關案件的上訴或申請刑期覆核的法定期限尚未屆滿,因此不適宜在現階段就事件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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