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四類嚴重危害國安活動
●分裂國家
●顛覆國家政權
●組織實施恐怖活動
●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
基本原則
●堅決維護國家安全
●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
●堅持依法治港
●堅決反對外來干涉
●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
「決定+立法」兩步走
●第一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同時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
●第二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並決定將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