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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鏡/煽動仇警 吳志森不打自招/蔡樹文

時間:2020-05-21 04:23:27來源:大公報

  港台《頭條新聞》因內容失實、煽動仇警,通訊事務管理局宣布,有關節目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多項條文,向港台發出警告。對此,港台工會及該節目主持吳志森,同時拿出《頭條新聞》是戲謔節目做擋箭牌,因而無法滿足不同人的感受。

  何謂「戲謔」?「戲謔」即以詼諧的話取笑,包含開玩笑、搞笑的意思。既然是取笑或開玩笑,必須有預設立場,否則便失去搞笑的支撐位。作為新聞節目,原來是有預設立場,難道不違反新聞必須客觀、中立、持平的原則嗎?

  通訊局對《頭條新聞》的指控,原因之一是「失實」。

  對通訊局的裁決,吳志森如是說:《頭條新聞》作為戲謔節目,風格一向是嬉笑怒罵,亦會以誇張的方式表達,就如政治漫畫。

  吳志森不打自招,變相承認通訊局的判決是正確的。

  再看港台約章,關於港台編輯方針列明:港台必須發放準確並具權威性的資訊;持平地反映意見,並公平地對待有意在公共廣播平台上發表意見的所有人士;不受商業、政治或其他方面的影響;以及秉持最高的新聞專業標準。

  《頭條新聞》所有內容都違反港台編輯方針,吳志森也承認內容有不符合事實地方。難道仍容許散播偏頗、不持平言論,製造負能量的節目播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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