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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付稅款限期延至下月2日

時間:2020-02-23 04:23:36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稅務局宣布,1月29日至3月1日到期的繳付稅款、提出反對及暫緩繳納暫繳稅申請、提交報稅表或其他資料等的限期,將會順延至3月2日。

  稅務局表示,因應政府部門的特別上班安排延長至3月1日,除中央詢問處有關離港人士清繳稅項的查詢、商業登記署及印花稅署外,其餘服務繼續暫停。

  政府多個部門亦宣布,下星期繼續提供有限度服務。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民事法律科的接待處櫃位,及民事法律科繳費處將提供基本服務。漁護署牌照服務櫃位及海岸公園辦事處將提供有限度服務。

  渠務署24小時渠務熱線維持正常運作,一般查詢電話及接待處服務將繼續暫停運作。

  地政總署總辦事處及轄下辦事處將在指定時間,提供櫃枱交收文件及電話查詢服務。土木工程拓展署下星期一起,部分公共服務回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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