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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打擊炒賣防疫物品措施

時間:2020-02-11 04:23:13來源:大公報

  韓 國

  •從2月5日起至4月30日「禁止商家囤積衛生口罩和消毒液」,違者最多判監兩年或罰款5000萬韓圜(約32萬港元)。如果製造商和經銷商的口罩和消毒液庫存超出去年月均銷量150%,且貨物持續積壓5天以上,將被視為囤積行為。

  新加坡

  •直接向出賣高價口罩的商家及電商平台發信,詢問定價超高的理由,相關零售商在被政府點名後道歉。Qoo10等電商平台亦在政府壓力下,撤下了一款聲稱可抗新型冠狀病毒、30個叫價1萬新幣(約5.6萬港元)的口罩。違反相關規定的初犯最高被罰1萬新幣(約5.6萬港元),重犯最高罰款2萬新幣(約11.2萬港元)。

  泰 國

  •將口罩和酒精搓手液列入價格管控名單,要製造商和經銷商上報售價、庫存、進出口量等數據,如商家被發現囤積或收取不合理價格,最高可被判監7年及罰款14萬泰銖(3.5萬港元)。

  馬來西亞

  •限制口罩的最高零售價,例如一層外科手術口罩每盒為7令吉(約13港元)、兩層外科手術口罩每盒為10令吉(約18港元)、三層外科手術口罩每個0.8令吉(約1.5港元)、防護性最好的N95口罩每個6令吉(約11港元)。售價超出以上規定的個人最高可被罰款10萬令吉(約19萬港元)或監禁3年,公司最多被罰50萬令吉(約94萬港元)。

  越 南

  •禁止口罩、消毒洗手液、醫療物資和設備漲價,各地方市場管理機構隨後加強檢查,已處罰1000多家哄抬價格的藥局,有的直接被吊銷營業許可證。

  大公報記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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