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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釋期再涉案 劉頴匡獲官批保釋\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時間:2020-01-22 04:25:37來源:大公報

  四名手無寸鐵的警務人員周日在中環集會上遭暴徒打爆頭,警方拘控「港獨」分子、主辦集會的「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指他涉蓄意對高級督察「扮唔識」,拒服從其命令宣布終止集會,以及涉嫌煽動聚集的人包圍警員。劉頴匡昨被起訴兩罪提堂,本案是他在另一案獲法庭批准保釋期間再涉犯案,但主任裁判官錢禮卻仍批准他保釋候訊。

  被告劉頴匡(26歲)報稱專欄作家,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罪,昨被押解到東區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據悉他現時與父母同住,其父昨到庭旁聽。

  認識對方卻要查委任證

  據了解,控方指稱今年1月19日的集會進行期間,有人在附近堵路及縱火,終審法院有閉路電視遭人毀壞,警方遂要求集會終止,由一名警民關係科高級督察向劉頴匡發出命令。二人早於去年底已認識並溝通十多次,劉更會以英文名稱呼對方,顯示雙方已頗熟絡。

  然而,劉當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內涉拒絕依從該名高級督察的命令,並無宣布集會解散。而且,劉涉對該高級督察「扮唔識」,不斷要求對方公開展示委任證、展示其姓名和職級,與高級督察展開拉鋸。控方認為,劉此舉的行為及目的,涉煽動身邊聚集的人包圍高級督察及三名同袍,構成非法集結,最終導致該四名警務人員遭圍毆受傷。據悉,該四名遇襲警員分別頭部及手指骨裂受傷,其中兩警員因頭部受傷仍然留院,上述高級督察的頭部受傷,敷藥後已出院。

  辯方則道出另一版本,聲稱涉案高級督察在出示委任證前,已要求劉中止集會。由於劉「從來不知道」對方的職級,故劉要求高級督察展示委任證之做法合理。

  控方指,劉頴匡早前已被起訴違法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正獲法庭批准保釋,因他是在保釋期間再涉本案,故反對他再保釋,以免再次牽涉犯案。

  然而,主任裁判官錢禮仍決定批准劉頴匡保釋,條件包括須交出一萬元保釋金、其58歲父親同樣提供一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不准離港、禁足遮打花園一帶等。案件現押後至4月14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翻看閉路電視等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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