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涉暴動女子竟獲批離境搞移民

時間:2019-12-07 04:23:21來源:大公報

  圖:馬頭圍道有學生堵路及刑毀,附近監視的便衣警員拘捕其中一名男疑犯 網上圖片

  【大公報訊】法庭昨處理分別牽涉襲警、暴動、非法集結等三宗新舊案件時,再次批准有關被告保釋期間離境,當中有裁判官更揚言「保釋條件可以寬鬆啲」。其中一名涉參與暴動的被告稱即將舉家移民加拿大,故申請離境辦理手續,控方竟不反對,裁判官再三向控方確認:「你有信心佢會返嚟香港?」最終批准該被告離境。

裁判官三問控方:你有信心佢返來?

  近月騷亂以來,已有為數不少的嚴重案件帶上法庭後,獲法庭批准被告人保釋甚至離境外遊,令輿論及法律界紛紛質疑「警察捉人、法官放人」。而在上月19日正當警方包圍理工大學期間,有二百多人涉嫌在油尖旺區參與暴動而當場被捕,皆被控以暴動罪,一經定罪可判十年監禁。其中一名無業的女被告吳海琳(22歲),早前提堂後獲准保釋,昨到東區法院申請在保釋期間離境。

  吳海琳昨透過律師向法庭表示,她即將與家人舉家移民加拿大,因此她須出境到當地辦理相關手續,稱辦妥手續後會回港應訊。因控方及擔任案件主管的警務人員均無提出反對,裁判官香淑嫻需再三向控方確認其立場,最終衡量吳的潛逃風險後,批准吳在本月29日至明年1月12日離境到加拿大,其間毋須遵守宵禁令等原有條件。但香官下令,吳海琳返港後須於1月14日前將護照交還予法庭保管,繼續遵守原有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境,直至2月14日再訊。

  法庭批准牽涉重案的被告人保釋期間「如常」到外地旅遊已不罕見,最新一例是一名便衣女督察於本周三(12月4日)在土瓜灣制服一名懷疑堵路的女學生時,吊車維修員黃偉賢(47歲)涉嫌上前扯去女督察的口罩,企圖協助女生逃去,結果被制服。黃被控一項襲警罪,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他透過律師稱已訂好機票,本月中與妻子到日本旅遊一星期。結果,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照批准黃的申請,批准他保釋並可於赴日旅遊,其餘時間則不准離港,其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再訊。

  另外,35歲會計文員黃樂文因涉上月12日在中環參與非法集結堵路被起訴,他昨到西九龍法院申請保釋期間離港探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保釋條件可以「寬鬆一啲」,批准他可離境至明年1月5日返港。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