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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司法權不能超越基本法範圍

時間:2019-11-19 04:23:26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所長莫紀宏18日在北京談及當前香港局勢時表示,對香港而言,按照基本法履行高度自治權即為法律的界限。

  當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圍繞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就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舉行新聞吹風會,莫紀宏在吹風會上作上述表示。

  他說,《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指出,「一國兩制」是黨領導人民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一項重要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偉大創舉。「既然是一種制度,就應該將其固定化、規範化、長期化。針對香港當前出現的嚴峻和複雜局面,應繼續按照『一國兩制』要求,按照制度規定,依法依規處理香港問題。」

  強化政府維護秩序作用

  「中央的態度十分清楚,就是依法治港。」莫紀宏說,基本法第二條明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對於香港而言,各項法律職權都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按照基本法履行自身高度自治權就是法律的界限。不管是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都不能超越基本法規定的範圍。

  莫紀宏強調,面對香港在過去幾個月中出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充分發揮特區政府在實施基本法賦予職權方面的作用,要強化特區政府維護香港社會秩序的作用。《決定》中也明確指出,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提高特別行政區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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