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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起底 區選候選人住址不公開

時間:2019-10-13 04:23:23來源:大公報

  圖:暴徒毀爛何君堯在荃豐中心的議員辦事處,整幅玻璃牆和玻璃門粉碎,又貼上恐嚇字句

  區議會選舉擬定於11月24日舉行,截至昨日下午四時三十分,選舉事務處已接獲共計879份提名表格。為保障符合資格的候選人不會被「起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特區政府將在本月30日刊憲公布資料時,選管會考慮到當前社會局勢,將通過「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修訂相關規例,預計屆時公布的將是候選人的姓名和他們的「主要地址」(如辦公室地址、郵箱等)而非以往的「主要住址」。聶德權亦指出,如果社會出現一些騷亂、公開暴力或影響公眾安全的情況,而令選舉受到騷擾或妨礙時,可按機制押後有關選舉。/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聶德權指出,特區政府希望一場公開、公平、誠實的區議會選舉能在11月24日順利舉行。「現有的《區議會條例》內有機制處理一些應急情況,包括如社會出現一些騷亂、公開暴力或影響公眾安全的情況,而令選舉受到騷擾或妨礙時,可按機制押後有關選舉,亦有機制說明押後的時間,即須在原本選舉日期後的14天內舉行。如果在明年一月一日前未能舉行選舉,一月一日後的區議會便有真空期。」他強調,現有的《區議會條例》已有機制處理有關取消選舉或押後選舉的事宜,特區政府毋須亦不會通過《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處理。

  選舉主任有權判定參選資格

  有人質疑,如有參選人以所謂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為選舉口號,會否喪失參選資格(DQ),對此聶德權重申,法例規定參選人須簽署一項聲明,表明自己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他指出,法律賦予選舉主任法定的權力和責任,審視並決定有關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而選舉主任判定有關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是按法例規定,亦是按參選人所提供的資料和相關情況,以及法庭相關的判例作出決定。「如果參選人被判定不符合資格,選舉主任會將其決定的理據公開,如不滿意有關決定,可透過選舉呈請機制向法庭提出。過往我們是按此機制處理,往後亦將如此處理。」

  聶德權期望不同政見、不同政治背景、不同政黨、不同議員在內的各界人士,公開呼籲停止一切暴力,令區議會選舉能在一個平和的環境下進行,讓區議會能繼續發揮其功能,讓選民能夠行使投票權。

  聶德權說,香港是一個開放包容的城市,市民充分享有言論表達的自由,「我們能夠讓持不同意見的人在一個平和的環境下去表達他們的意見。我們必須去持守這種價值。」他呼籲全社會共同努力促進內地和香港的互動,並表示特區政府將肩負責任改善相關工作,致力於促成、推動兩地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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