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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法官大人,請嚴懲亂港暴徒\屠海鳴

時間:2019-10-09 04:23:25來源:大公報

  今天是香港這場動亂持續整整四個月的日子。昨日,備受關注的「咬斷警察手指」案再次開庭聆訊。22歲的嫌犯杜啟華是香港大學應屆畢業生,於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涉嫌襲擊落單警察,並咬斷警察手指,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及一項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警察斷指血淋淋的照片曾公布於眾,令人心痛,令人震驚,令人擔憂!在上一次法庭聆訊時,當庭法官不忍直視。由此可見,嫌犯的兇殘程度已突破了人們的心理承受底線。

  現在還無法預知法庭的裁決結果,但在暴恐分子肆意打、砸、搶、燒,令香港遭受二戰以來最嚴重破壞的背景下,但願此案的判決能夠起到阻嚇作用,不要讓法律的尊嚴受到踐踏,令法庭的權威大打折扣。

  政治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眼下,香港的法治基礎面臨崩塌,值此危機關頭,公正司法,事關止暴制亂大局。我們期望尊貴的法官大人捍衛法律的尊嚴,彰顯法律的權威。

  在香港,法庭的權威至高無上,法庭做出的判例,可成為政府和公民行事的指引。但法庭的權威並非天上掉下來的,前提是法官必須效忠法律,必須遵從「政治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原則;如果偏離了這些原則,那麼,法官的判決就難以令人信服。

  值得關注的是,司法機關在處理同類案件時,被質疑已經表現出了不同的標準。以一單造成受害人傷殘的惡性暴力案件為例,在法庭聆訊中,署理主任裁判官批准嫌犯保釋,同時剔除宵禁令,更減免每周到警署報到的次數。

  而在處理另一個案例時,法庭卻嚴厲得多。一位65歲的退休老人符柱標因不滿「中學人鏈」高呼口號音量過大,疑因情緒激動,與「中學人鏈」人群發生肢體衝突,令一名女教師手指受傷,被控傷人罪。儘管符柱標健康欠佳,請求法庭予以有條件保釋。但裁判官卻以「案件性質嚴重」為由,駁回申請。

  在惡性傷人的嫌犯的四項控罪中,一項涉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符柱標雖同屬《侵害人身罪條例》,但只是傷人罪,最高只判三年。哪個傷人的性質更為嚴重?一目了然。這樣的處理結果,難免令市民猜疑:是否將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

  刑期不重難收阻嚇之效

  持續四個月的動亂,受傷最嚴重的是誰?是香港人!特別是發生在10月5日的一連串暴恐事件,令港鐵全線停運,香港成了一座「傷城」「死城」!

  今天的「果」,源於昨天的「因」。五年前發生的非法「佔中」,持續79天,令全港直接經濟損失就高達百億元。然而,直到今年四月,「佔中三丑」才被判刑。但這遲來的裁決並沒有令人寬慰多久。非法「佔中」的始作俑者、「違法達義」的炮製者戴耀廷被判16個月、僅收監四個月,法庭就批准其保釋。

  戴耀廷一出獄,就公開宣稱香港「真正的黃金時代就會來到!」戴耀廷所稱的「黃金時代」,正是香港陷入動亂的時期。法庭不僅對戴耀廷寬厚仁慈,還對非法「佔中」期間涉嫌「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的諸多嫌犯給予放生。

  法庭審理「佔中」涉嫌犯罪的示威者從輕發落,對涉案警察的判決卻來得又快又狠。

  在「佔中」中負責清場的七名香港警察,因涉嫌毆打襲警人士被判入獄兩年,失去公職。而此案中襲警的曾健超僅被判入獄五周,且獲緩刑。曾健超當時從天橋上向10多名警員淋潑尿液並拒捕,這一侮辱人格的挑釁已觸及了常人的心理承受底線。

  今天的香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年輕人公然施暴?「佔中」期間的嫌犯獲輕判,容易發出錯誤的訊息,從客觀上起到了鼓勵犯罪的效果。

  恢復秩序必須司法公正

  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已經成為大多數市民的共識。但這不能僅靠特區政府和警察,各方必須共同努力。

  其中,司法公正是非常重要一環。亂港暴徒的審判已經來得太晚,人們更不希望這審判又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制止暴力,司法機關有手段;恢復秩序,司法機關有責任。

  令人遺憾的是,四個月來,香港發生了100多起暴力事件,警方拘捕了2363人,大部分都被法庭批准保釋,其中的不少人走出法庭,戴上面具,繼續作惡。以「港獨小丑」黃之鋒為例,法庭兩度批准其保釋,還允許其保釋期間出境。黃之鋒到美國、德國以及台灣地區,繼續進行「港獨」活動。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警方日前向司法機關申請搜查令,欲進入荃灣中槍學生的家中搜查,先後致電聯絡過九位裁判官,不是無人接聽、就是掛斷電話,更有人以「正在休假」為由拒絕簽署文件。簽發司法文件是裁判官的法定職責,警方遵循法定程序申請,竟受冷待,這種現象難道正常嗎?

  種種跡象表明,香港要防止「司法獨立」演變為「司法獨大」,如果無論法官的判決如何荒唐,無論司法機關的作為如何有違常理,都不容置疑的話,將嚴重違反法治精神。在一個法治社會裏,人們應該尊重法庭、尊重法官,但法官也需受到制約,否則,司法公正難以實現。

  市民期待司法公正,期望法官主持公道、維護正義。對於殘忍的暴徒,法官大人不能再放生了!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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