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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法庭監察」 外國早開先例

時間:2019-09-12 04:23:21來源:大公報

  作為公權力,司法機構受公眾監督是理所當然,若司法不公,對社會的危害不言而喻。而在外國,「法庭監察」其實早有先例。

確保不能肆意妄為

  以美國為例,當地對法官除了有行政、立法機構監督,法院的內部亦有監督機制,此外更通過美國律師協會對法官的評議制度、公眾投訴制度、媒體評論方式,對司法體系施加了有力的外部監督,確保其不能肆意妄為。

  而在香港,目前也有針對法官的投訴制度,但負責處理的是各級法院的首長,這種做法是否公開透明、有利公眾監督,值得商榷。

  體現審判公開精神

  如今香港民間在互聯網上發起「法庭監察」運動,通過公開案情、審判結果及主審法官身份來監督司法體系運作,體現的正是國際通行的審判公開精神,值得支持。

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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