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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嚇買健身服務首次判監

時間:2019-09-06 04:23:44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旺角一間健身中心四名員工,去年分別威逼兩名大專男學生購買3000元及18000元的健身服務,四人經受審後早前被裁定作出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罪罪成,其中兩人昨被判監三星期,是首宗判監的同類案件。

  四名被告包括涉案健身教練區存信(25歲)及三名銷售員黃展澤(21歲)、譚嘉希(21歲)和張梓健(22歲)。庭上透露黃被揭曾服食大麻,辯方昨求情指黃只是「不開心」才試食;譚嘉希亦有與使用毒品有關的案底。

  兩被告判囚三周

  裁判官考慮黃、譚兩人的紀錄欠佳,感化官又不建議判兩人接受社會服務令,遂判兩人監禁三星期。至於區、張兩人,裁判官考慮兩人事後已離職,其中張梓健將會轉職巴士司機,兩人又已展示悔意,故判區接受90小時服務令,案中威逼購買涉款較多的張則被判120小時服務令。四被告需向兩名事主賠款共21000元。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葉冬青表示,本案是首宗健身中心涉及不良營商而判監的案件,在同類型案件中判罰最嚴重。海關指今年首七個月涉及健身中心不良營商手法的舉報逾450宗,比去年同期上升超過兩成,希望本案能對商戶起阻嚇作用。

  案情指,四名被告於去年3月及4月分別游說兩名事主購買健身服務,其間取去事主的身份證及提款卡後,被告聲稱「撳錯掣」,要求事主「攞曬啲現金出嚟」,否則其戶口所有款項可能會被提走,最終兩名事主被迫購買分別3000元及18000元的健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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