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2016年農曆新年期間旺角爆發的嚴重暴亂事件,距今已逾三年,其中分涉暴動、刑事毀壞及縱火等罪而正待受審的三名被告,昨到區域法院再訊。任職酒保的21歲首被告譚百熙昨日表示,將會承認暴動罪;其餘兩被告則否認控罪,法官排期開審。
首被告譚百熙的代表律師昨日表示,經過與控方商討後,譚決定承認暴動罪,而當法庭接納後,可獲「換取」控方不會繼續起訴譚面對的另一項刑事毀壞罪。另外兩被告陳舜堯(31歲,報稱游泳教練)和王國斌(22歲,報稱學生)則表明不認罪。法官安排於明年4月20日先處理譚百熙的認罪程序,然後開始審訊陳、王的案件,三人續准保釋。
譚百熙被控的暴動罪,指他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連同他人參與暴動。陳舜堯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於同日用火損壞屬於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一塊橫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