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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只拉不檢控 恐放虎歸山

時間:2019-08-20 04:23:37來源:大公報

  圖:暴徒早前在尖沙咀警署門外縱火,無法無天,法律專家認為當警方拘捕暴徒後,律政司應盡快檢控

  暴亂持續兩個多月,逾700人被捕,但提堂的只有接近100名被告。社會各界質疑,律政司應該加快檢控速度,增強阻嚇力。如果暴徒只是被捕而不是進入聆訊程序的話,猶如放虎歸山,正義未能及時彰顯。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若然檢控工作繁重的話,可以考慮將案件外判,這樣就能提升速度,期望兩個月內完成所有工作,還香港市民一個公道。/大公報記者 海芯葆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稱,超過700人被捕不等於700人都需要提堂,因為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而未能落案起訴。不過,若然律政司人手有限的話,面對這麼大量案件,檢控速度自然有限。若然要加快速度的話,律政司可以將檢控工作外判。

  馬恩國:還市民一個公道

  馬恩國又指出,其實律政司處理相關案件都有一定經驗,例如非法集結、暴動罪等,所以檢控工作其實並不困難。他期望律政司加把勁,在未來兩個月內能夠盡快完成工作,還香港市民一個公道,還香港社會安寧。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律政司當然要加快檢控速度,因為未進入提堂程序的話,疑犯可以保釋外出,繼續暴力抗爭,但如果提堂的話,裁判官就可以禁止被告離境、宵禁令等,阻嚇力大得多。她又說,若然工作量太多的話,她同意律政司將檢控工作外判。若果檢控工作遲遲未能展開,正義必然未能彰顯,社會亦會持續受到暴力問題困擾。

  「佔中」700多被捕者仍未審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說,極度不滿律政司的表現,因為律政司沒有做好止暴制亂的工作,港澳辦、中聯辦已經清楚表明立場,但律政司仍然沒有做好本分。再者,超過700人被捕,就應該要即捕即審,不能拖延。1967年的反英抗暴,港英政府的法庭都是即捕即審。他建議,政府可以委任特別法庭,處理今次暴亂案的700名被捕人士,完全有先例可循。「佔中」發生至今5年,超過1000人被捕,但有700多人仍未審,所以律政司不能重蹈覆轍,一定要加快檢控程序。

  對於香港司法公正的問題,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教授鄭永年接受人民日報海外版旗下微信公號「俠客島」訪問時指出,鼓動激進、破壞的這些人,大部分都持有英國或者其他國家的護照,隨時有退路,可以出國、退出香港。現在的問題就是,搞事者破壞社會、違反法律,卻不用負責任,那當然法律就沒有威懾力。

  鄭永年指出,法治的確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核心話語,但它掌握在外國人、掌握在香港既得利益者手裏,「當年港英當局可以在發生暴動後抓人,現在為什麼反而不行?就是制度錯位了。」在香港,現在沒有真正的「主體」能執行香港的法治。法不責眾嘛。這樣一來,法律就沒用了。法治本身就存在一個「信譽」問題,大家都這樣做還能不被追究,法治就垮掉了。 (司法公正探討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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