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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治\回復守法傳統,勿自毀「一國兩制」\「自由不能凌駕法治」

時間:2019-08-18 04:23:23來源:大公報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出,個別人提出「攬炒」,背後是不合理、對香港整體和市民不利的要求,例如明明是非法集會、暴力擾亂治安的犯罪行為,有人卻企圖要求不追究,這不是法治精神。她表示,擁有自由令香港人內心欣慰,但自由不包括:肆意毀壞公物、毀壞警察或任何人的家。譚惠珠認為,自由就是按照法律,任何人行使自由時都要尊重別人的權利。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表示,法治精神是人人平等、一切依法而行,任何人都須遵守國家憲法、「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憲制秩序、香港基本法及本地法律。她強調,法律維護公義,公義須彰顯於人前,因此尊重法律、守護法律、敬畏法律、有效執行法律、獨立的審判權以及違法須承擔刑責,都是法治精神及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陳曼琪認為,個人的言論、示威和集會自由並非無限制,須不損害別人權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寧,更不能以暴力凌駕法治。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陳曉峰指出,法治精神在香港正遭受嚴重衝擊,但只要大家匯聚正能量、散發正能量、共同堅守和支持法治,就一定能夠修復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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