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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時評\取締「民陣」迫在眉睫\張 彥

時間:2019-07-22 04:23:21來源:大公報

  過去一個多月來,香港陷入前所未有的動盪當中,而所有暴力與極端事件的出現,都與一個組織有密切關係,這就是所謂的「民間人權陣線」。該組織已經對香港的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危害,已經違反了香港法律。根據《社團條例》,特區政府完全有權採取措施,立即取締該組織。繼續任由其組織、煽動、煽惑暴力衝擊,未來恐將出現巨大的人員傷亡災難。

  「民陣」自二○○二年成立至今已整整二十年,在過去十九年裏,或許礙於未能煽動起民意,而總體上保持相對的克制。但從今年六月九號起至今,該組織發起的最少五次遊行,每一次遊行都構成了嚴重的社會動盪。六月九日當晚的暴力衝擊,六月十二日、六月十六日的一系列暴力行動,乃至七月一日以及七月二十一日的遊行,更出現暴力衝擊並佔領立法會,以及暴力衝擊中聯辦、侮辱國徽的行動。所有事例都在說明,香港正陷入該組織所主導的嚴重動盪及混亂局勢。不論從哪個角度講,都必須予以取締。

  事實上,根據《社團條例》第八條「禁止社團的運作」(a)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或(b)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是政治性團體,並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社團事務主任可建議保安局局長作出命令,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運作或繼續運作。

  第一,不論「民陣」是以何種方式註冊,有限公司也好、社團註冊也好,根據上述法例,「本地社團」(local society)是指「在香港組織和成立或總部或主要的業務地點設於香港的任何社團」;第二,「民陣」所作所為已經對香港的「公共安全」、「國家安全」構成嚴重破壞,也對香港眾多民眾的權利及自由構成重大破壞;第三,「民陣」公然與外國政治性組織勾連,鐵證如山。而從昨晚所出現的侮辱國徽、衝擊中聯辦的行動,說明形勢已到了極其嚴峻的地步,必須盡快作出決定。

  有人或許會認為,取締「民陣」對亂港派暴力衝擊不會構成根本影響,暴力衝擊會以其他名義上演。但儘管如此,取締「民陣」只是第一步,當列其為非法組織後,任何該組織申請的遊行都不能被接納,任何該組織發起的「籌款」也都是違法,銀行必須凍結其帳戶。而如「民陣」以新名稱成立,需要經過「社團主任」或「公司註冊處」的審核,並非輕易能蒙混過關。

  總而言之,「民陣」已與一個「恐怖組織」無異,嚴重破壞香港的法治與公共安全,必須考慮盡快作出取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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