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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棟國:暴力禍港 黑手罪責難逃

時間:2019-07-18 03:23:22來源:大公報

  圖:黎棟國對警員被暴徒圍毆感痛心,又指出暴徒手持的7-11長傘較警棍更尖更長,不可能不算武器

  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16日接受《大公報》專訪,表達對近日連場暴力衝擊不斷升級的憂心,他指出,近期的所謂「和平遊行」與「暴力衝擊」已是「並生的合存體」,「不可能切割」;警方有法律根據可反對遊行示威的申請。黎棟國呼籲沉默的社會大多數「撐住警隊」,呼籲市民可用實際行動,挺身而出舉報暴徒,將他們繩之於法。大公報記者 陳卓康(文) 林少權(圖)

  周日(14日)晚上,沙田爆發嚴重暴力衝突,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看到新城市廣場警員被人從後踢落電梯,再被暴徒以雨傘圍毆的片段,倍感痛心,「咁大個人未見過警察咁樣畀人打」。

  痛心警察被圍毆

  「以前是推垃圾桶、水馬堵路,跟住用木、竹紮住,今次全部同一款式,同一工具,手法更加純熟,路邊鐵欄全部被撬起,如果一次是偶發,次次都是又為什麼?背後是誰做,就留待執法機關調查。」黎棟國說。

  相比上屆政府曾參與處理2014年違法「佔中」,黎棟國形容,當年有「大台」發號施令,如今表面上好像「誰也不代表誰」,另一方面示威者卻非常有組織,有系統,「拆路欄,用索帶整成三角路障,排成一片,一個個紙皮箱的雨傘,拎出來,在新城市廣場一棍一棍打在警察身上」,他憤怒駁斥「遮唔係攻擊性武器」的狡辯,他反問伸縮警棍還不及7-11的雨傘又尖又長,「(衝擊現場)一箱箱紙皮箱的遮運出來拆,你難道說是運出來擋太陽?」

  斥反對派顛倒是非

  黎棟國更氣憤的是,有反對派政黨及議員期間發出各種謬論,顛倒是非黑白,聲稱「唔會同呢啲人割席」,他不禁慨嘆:「哇,以前我哋香港人大家見到暴力,萬眾一心話唔得,今時今日就話問題唔係因為佢哋(暴徒),係政府的原因,原來以違法手段破壞社會安寧,都可以有合法辯解?」

  近日有建議警方可向示威遊行拒絕批出「不反對通知書」,黎棟國慨嘆,遊行示威已經變質,屯門、旺角、上水及沙田的事件一模一樣,他質疑主辦者有無能力使遊行合法和平舉行,完結後參與者有序離開,抑或只是「集人氣,畀個機會走埋一齊」,當主辦者一句宣布完結,就開始非法行為,「我唔覺得兩者可以切割得到,係一個並生的合存體」。

  黎棟國引用《公安條例》第14條解釋,警務處處長有權考慮每一宗遊行申請,包括周邊的資訊,發起人有無能力確保公共安全,亦可根據最近的事例作出決定,有權施加條件,如警方合理認為主辦方不能保障公眾秩序及他人自由,就可作出反對書面通知,申請人有不滿意可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失敗亦可申請司法覆核。

  他強調,公安條例是獲終審法院確立符合基本法,「不反對通知書」制度一直行之有效。

  法治社會非靠拳頭辦事

  黎棟國強調不是代警方發言,遊行有無申請、批不批准,與示威者是否出來是兩回事,「假設有一班人無申請集會,與今日合法遊行之後的非法集會有何分別?」他對警察專業的訓練及判斷有信心,「歷史告訴我們,警方可以使用各種合法部署」。

  黎棟國反問大家,「我們的警察是要維持秩序,當有人非法佔路,有人做出衝擊行為,掘磚、拆欄、阻塞交通,就要出動,難道我們要告訴警察,你不要理,等佢哋自己搞掂算數?」

  黎棟國擔心局勢不斷升級,直言這很危險,香港社會到了有人覺得暴力合理化的地步,「今天一次的暴力行為,會產生明天更加犀利的暴力行為,你看看法國『黃背心』運動歷時多長,社會秩序如何維持?香港是法治社會,通過法律辦事,不是拳頭辦事。」雖然今天不是每一個人都會感受得到,但社會撕裂,戾氣一路走落去,影響地方的經濟,到頭來是全港市民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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