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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被告又申押後審 官稱不理想

時間:2019-07-12 03:02:33來源:大公報

  圖:譚百熙由律師申請押後再訊

  【大公報訊】2016年農曆新年期間旺角發生嚴重暴亂事件,其中分涉暴動、刑事毀壞及縱火等罪而正待受審的三名被告,其案原定昨在區院定出審期,唯其中一名被告仍以需時向控方索取文件為由,再次申請押後。法官雖批准申請,但表明遲遲不開審並不理想。至於其餘兩被告則表明不會認罪。

  本案三名被告依次為譚百熙(21歲,報稱酒保)、陳舜堯(31歲,報稱游泳教練)和王國斌(22歲,報稱學生),其中陳、王二人透過代表律師表明將會否認控罪,已準備好審訊。

  不過譚百熙的代表律師稱,目前仍有需要向控方索取警員記事冊等所需資料,再給予譚「準確」法律意見,讓他決定認罪與否,因此提議法庭押後約三個月再訊,才定審期。

  控方質疑譚在臨近排期審訊才索取文件,指本案由事發距今已超過三年,不希望審訊再延遲。最終法官決定應譚的要求押後,但只准押後至下月20日再訊,屆時將定審期,法官明言希望今次是辯方最後一次申請押後。

  譚百熙被控暴動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連同他人參與暴動。陳舜堯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於同日用火損壞屬於中國香港體操總會的一塊橫額。而王國斌則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其中一項與譚百熙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在山東街76號門外連同其他人,損壞屬於政府的一塊指示牌;王另被控損壞同一地點的行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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