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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公\亂港黑手 自打嘴巴\海芯葆

時間:2019-06-25 03:12:36來源:大公報

  李柱銘當年藉着張子強案和德福花園五屍命案,提出要求特區政府與內地就移交逃犯達成協議的議案。當時他提到,要有更嚴謹的人權保障,例如「在聯合國的引渡逃犯協議範本內,提到在七種情況下,協議一方必須拒絕移交逃犯,包括罪行涉及政治、種族、宗教信仰、國籍或性別歧視等。」今次的修例已表明罪行涉及政治、種族、宗教信仰等不會移交,死刑亦不會移交,人權保障可謂相當充足。

  資深大狀當年認同違法行為應在犯事的地方審理,為何現時要反對修例,阻止移交陳同佳到台灣受審?不是違反了初衷嗎?不僅如此,他早前還在美國告洋狀,稱「移交逃犯的修訂將會把綁架合法化,更會摧殘香港這個自由城市」,與他當年提出的議員議案「盡快就兩地移交疑犯的安排與中央人民政府進行商討及達成協議,恢復港人對特區司法管轄權的信心。」根本是自相矛盾、自打嘴巴,確實是很諷刺。

  然而,既為亂港黑手,亦為外力棋子,作得出告洋狀之厚顏事,自打嘴巴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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