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梁少儀報道:政府去年邀請市區重建局推展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的重建工作,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昨日表示,初步已選出兩個項目涉及37個合作社,若落實重建,料可提供逾3000個公私營房屋單位。韋志成稱,最大困難是業權問題,市建局將與政府商討簡化「散社」程序,釋出業權。
包括公私營住宅單位
全港有238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當中一百多個已經解散。韋志成稱,經檢視後選出的兩個試點項目,涉及37個合作社,現有合共600個單位,有關地段面積較大,重建效益較高,而且附近有公營房屋。市建局現與財政司商討,若落實重建,可興建合共3000個單位,包括公營與私營房屋。
韋志成稱,公務員合作社樓宇重建最大困難並非財政資源,而是業權問題。業權現時在合作社,需解散合作社,個別公務員補地價後,才收回業權,然後市建局才可以提出收購,但「散社」程序複雜與需時,市建局與政府商討如何簡化「散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