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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息超$500  男經理造假證明申「白居二」

時間:2019-06-18 03:12:32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在設計公司工作的男經理,2013年涉串謀妻子認識的廣告公司東主,利用虛假工作及入息證明,以符合向房委會申請「白居二」計劃的入息上限,結果成功免284萬元補地價,購下筲箕灣東旭苑一個價值480多萬元的居屋單位。

  判社服240小時

  男經理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昨在東區法院判刑時,批評被告所為剝奪了他人的資源,但考慮他已有悔意,最終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男被告譚浩傑(40歲)與妻子育有兩名子女,據「白居二」規定,被告一家月薪不得超過4萬元,但資料指被告和妻子加起來的月薪比上限超出500元。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白居二」計劃旨在令合資格人士受助,但被告行為剝奪了他人的資源;又指雖然被告的家庭月入僅超過規定500元,但實際上令他免補284萬元地價,涉款不少,原應判監。

  不過裁判官考慮被告過往奉公守法,又已向房委會還清涉案單位地價、房價及行政費用,已無金錢得益,今次犯案或只因想讓一家人安居樂業,故判被告履行服務令。另外,同案廣告公司東主謝國鴻(38歲)早前承認一項作出虛假陳述罪,已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譚的妻子胡嘉朗(36歲)任職化妝品銷售員,她早前否認欺詐罪受審,其案件將於7月8日裁決。

  譚浩傑承認的案情指,譚與妻子於2013年申請以「白居二」計劃購買資助房屋單位,但二人的月薪高於上限,為了應房委會要求提交工作證明,譚妻涉要求經營廣告公司的友人謝國鴻偽造工作及入息證明,訛稱譚妻在該廣告公司工作,月薪僅16000元,並由譚提交有關證明。最終譚的家庭月薪調低後,得以免補地價購入筲箕灣東旭苑一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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