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曾偉雄:須依法分類示威行為

時間:2019-06-18 03:12:1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海芯葆報道:反對派要求特區政府撤回6月12日「暴動」定性,並釋放所有被捕者。經常在各個案件中協助反對派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昨日在電台節目時,竟稱這個要求並非無道理。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認為,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違法行為必須按法律分類。有大律師認為,當時的情況可以視為暴動,而涉事者是否罪成,相信法庭會把關。

  行會成員、律師張國鈞認為,上周三有部分站在前排人士,參與非法活動,有人襲警及嘗試衝立法會,若有證據,就要公道處理。他強調,不能概括地將所有人視為暴徒,相信法庭會把關,無理檢控不會罪成。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當時的情況可以視為暴動,因為根據《公安條例》,法庭會審視是否三人集結,是否得到不反對通知書,以及行為是否破壞社會安寧。以上星期的情況,有機會構成暴動。

  此外,身在獄中的「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昨日透過反對派議員梁耀忠發出公開信給香港年輕抗爭者,稱非常佩服他們的勇氣和創意,將佔領這抗爭意念發揚光大。馬恩國批評,戴耀廷明知自己身在獄中,仍然要鼓吹暴力,其心可誅。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