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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和平示威者毋須擔心被控/大公報記者

時間:2019-06-18 03:12:17來源:大公報

  圖:盧偉聰強調小部分示威者衝擊警隊防線,需要用適當武力阻止暴動及驅趕

  亂港派企圖脅迫政府推翻就6月12日金鐘「暴動」的定性,並要求釋放所有被捕者。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晚會見傳媒,表明早前將「6.12」定為暴動的說法,是指當日有部分示威者行為干犯暴動罪,包括向警方擲磚、鐵支及推鐵馬等,並非指整個公眾活動是「暴動」,沒有參與該行為的示威者毋須擔心,強調尊重市民和平、理性表達意見。他透露,截至昨日就6月12日行動拘捕了15人,當中有五人涉及暴動罪。

暴動罪檢控門檻高

  盧偉聰表示,截至昨日,警方就6月12日行動拘捕15人,當中有五人涉及暴動罪,另於當日周邊附近拘捕17人,涉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文件、遊蕩及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等。他強調,暴動罪的檢控門檻高,警方需有足夠證據,及諮詢律政司意見才能決定是否檢控,會盡快與律政司商討如何跟進。

  被問到警方在示威行動中使用的武力是否恰當,盧偉聰表示,警方在武力使用有嚴格指引及訓練,確認與示威者有安全距離、暴動停止後,便會停止使用武力,至於使用武力的程度、武器的多與少,視乎當時指揮官就現場情況作出專業判斷。他重申,當時大部分示威者是和平,但一小部分示威者衝擊警隊防線,需要用適當武力阻止暴動及驅趕。

  「和平示威點會衝擊?」

  對於當日是否有意在立法會示威區內設「空城計」,「吸引」示威者作出衝擊行為,盧偉聰嚴正否認,「我唔同意用薄弱人手吸引示威者衝擊,如果和平(進行)又點會衝擊呢?」警方每一次部署都會根據上一次示威行動的風險作評估,但當日早上八時,突然有數萬人從四面八方出現,而且佔據多條馬路,警方只可以盡力部署警員在立法會做防守。盧偉聰指出,警方會於事後檢討行動細節及作出改善,如市民認為警員做得不好、不滿或濫權,可向投訴警察課提供資料,目前因應當日示威行動已收到34宗警員投訴個案,會交由監警會跟進。

  葉劉:無需成立調查委員會

  行會成員、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認同盧偉聰的講法。她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條是「暴動罪」,列明「如任何參與非法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的人即屬集結暴動」及「任何人參與暴動,即犯暴動罪」。

  葉劉表示,個別人士有沒有涉及暴動、干犯暴動罪,要視乎證據及事實;若有足據證據,諮詢律政司意見,才決定是否檢控,而檢控後則由法庭裁決;非由警務處處長「定性」,更不是把當日整場示威活動「定性」為暴動,我們的制度沒「定性」這回事,希望市民明白。

  另一方面,社會上有聲音要求政府「釋放被捕學生」,葉劉認為這是破壞法治的訴求,衝擊司法制度。個別人士有否干犯某種罪行,律政司會視乎個案的證據決定是否起訴。至於警方有沒有使用過分武力等,她認為目前已有機制處理,故不需要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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