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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永業受賄案證人爆料 陳婉玉前夫有婚外情

時間:2019-05-22 03:17:35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周峻峯報道: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嫌收受賭王姨仔陳婉玉51萬元賄款案件,昨日續審,代表馮處理雍景臺物業的律師哈永豪在庭上作供時透露,他是第二被告陳婉玉的前夫的表弟,見證兩人由戀人到夫妻,陳亦忠於丈夫,惟得知表哥有外遇,兩人婚姻出現問題並離婚。陳聞訊低頭落淚。

  哈永豪表示,早於80年代初認識陳婉玉,他憶述是陳致電找他代為幫忙處理朋友想買樓的事宜,而2004年9月就涉案羅便臣道雍景臺單位的交易前,他不認識首被告馮永業。

  見證表哥由熱戀到離婚

  哈永豪稱,未有太留意臨時買賣合約上的買家簽名曾被刪改,因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前都可以改名,而在一般情況下,律師都是「對名不對人」,只有出現正式買家姓名與臨時合約不同時,才會建議對方簽訂一份提名契轉名。

  在辯方律師繼續盤問下,哈永豪透露,陳的前夫是他的表哥,據他了解,陳婉玉是忠於家庭、忠於丈夫的人,「老公話一,她很少話二」。他知道表哥大約在2003年期間有外遇,但不知涉及家暴,他見證兩人由關係親密至最終離婚,認為陳自此以後像沒有了生命的重心。

  另一名證人、擔任第二被告秘書的徐美儀作供時稱,當時工作是協助處理陳的公務及私務,包括港聯直升機日常事務、協助私務的物業買賣簽署支票等事宜。她得知陳正委託利嘉閣地產代理吳鳳萍很多物業交易,但不知道兩名被告的關係。

  徐作供時又稱,陳接任港聯直升機公司行政總裁後,參與港澳碼頭擴建計劃程度「好大」。徐強調,擔任秘書一職兩年,能夠辨認她的筆跡及簽署字樣,肯定涉案雍景臺臨時買賣合約上寫有「on behalf of Wilson Fung (馮永業)」這幾個字並不是她的字跡。案件因辯方律師有另一宗案件裁決,今日休庭一天,明日再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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