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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時評/中央關心香港是應有之義/文兆基

時間:2019-05-22 03:17:23來源:大公報

  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昨日在會見香港福建社團聯會訪京團時強調,修例符合《基本法》,有利彰顯香港社會的法治和公平正義,中央政府對此完全支持。這是中央領導人首次對修例作出表態。但反對派不僅沒有絲毫反省,反而攻擊「中央干預本港事務」、「破壞一國兩制」雲雲。

  不諱言,反對派真是如一名立法會議員所說:為求扳倒修例,不惜四處造謠,藉此蠱惑人心。問題在於,中央發聲關心香港,又有何問題?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憲法》第31條建立的特別行政區,「一國兩制」則是按照《基本法》第5條的規定,香港特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中央支持特首依法修訂《逃犯條例》,會使香港改行社會主義制度乎?不會的話,如何破壞「一國兩制」?

  其次,中央呼籲香港各界全力支持特首依法施政,並不影響香港特區所享有的立法權。真正愛國愛港的議員,自然會支持條例修訂;至於反對派議員,則依舊可以一條路走到黑,繼續投下反對票,可見所謂「中央干預本港事務」,根本站不住腳。

  其三,今次《逃犯條例》的修訂,涉及內地跟特區之間的逃犯移交安排,並為此提供香港的本地法律基礎,明顯涉及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基本法》第22條只是規定中央駐港部門「不得干預香港特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但是今次修例,根本不能純粹算作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所謂「干預本港事務」的前提,亦自然不存在。

  此外,香港特區可跟全國司法機關進行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乃是《基本法》第95條的規定。透過本地立法方式修訂《逃犯條例》,本身便是落實《基本法》的體現,亦是突顯香港實行高度自治的象徵。現行的《逃犯條例》已能保障任何人不會因政治意見而被移交,又訂明所有移交個案,須由政府和法庭「雙把關」,上述規定不會因為修例而改變,《基本法》賦予港人的人權保障,亦絲毫不會受到影響。

  更重要的一點在於,正如林鄭月娥所言,此事已經出現外國勢力插手干預的情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港人根本利益,中央對此豈能無動於衷?難道要任由美國當局在香港橫行無阻?

  由此可見,中央呼籲社會各界支持修例,絕對合法合憲。所謂「中央干預本港事務」的說法,不過是顛倒黑白。相反,美國國務院近日發表聲明,聲稱修例「對香港的法治構成威脅」,才是真正的干預本港事務。令人齒冷的是,反對派不但沒有批評美國干預本港事務,反而跑去「告洋狀」,為美國干預本港事務編造藉口。可見,反對派不過是外國勢力的馬前卒,他們又怎會是真心為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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