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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發牌制料年底實施

時間:2019-05-21 03:17:23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謝進亨報道:物業管理發牌制度實施在即。物業管理監管局擬在立法會本年度休會前,把發牌相關附屬法例提交審議。物監局主席謝偉銓昨日表示,期望發牌制度最快於今年底或明年初實施,並設三年過渡期,以提高本地物管專業水平。

  該局草擬的附屬法例訂明七類物管服務,包括物業一般管理服務、環境管理、維修保養管理、財務資產管理、物設施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和物管法律服務。凡提供多於一類服務的公司便須持牌。個人牌照方面,設有經理及主任兩個級別。每間持牌物管公司,須至少全職聘用各一人。謝偉銓稱,現時逾萬名在職從業員,須持有大學學歷及至少三年經驗,才可申領個人牌照。為照顧學歷較小的「紅褲子」,該局擬額外提供最長六年時間,方便他們進修報讀局方認可專業課程。他期望持續進修基金未來可提供相關資助。

  謝偉銓又稱,發牌制實施起擬設三年過渡期。及後若無牌從事物業管理服務,則會被起訴,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收費方面,公司牌照每年費用為6000元;經理及主任級牌照年費為1200元及400元,若攤分予至逾千個業主,每戶需額外支付金額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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