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長者大屋換細屋 必須「先賣後買」

時間:2019-05-21 03:17:22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曾敏捷報道:為善用現有房屋資源,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由房屋協會試行「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讓合資格的資助出售房屋長者業主,免補地價「大屋換細屋」。據了解,房協建議讓未補價的住宅發售計劃業主,在第二市場「先賣後買」,涵蓋可選購未補價居屋或出售公屋,若建議獲房委會支持,可望今年第三季推出。

  根據去年施政報告提及,房協的計劃是容許年屆60歲、擁有單位業權滿10年或以上的長者業主,可在第二市場出售其所住單位後,選購一個面積較小的單位,以騰出更多大單位在第二市場供應。房委會今年初表示,會研究容許房協合資格買家,在房委會轄下資助出售房屋(居屋、租置計劃等)第二市場購買單位,以配合政府的政策。

  換樓限期兩方案考慮

  消息人士透露,計劃初步建議涵蓋房委會未補價居屋及租置計劃單位,為業主提供更多選擇,因為房協的夾屋沒有第二市場,2015年後落成的資助出售項目,例如綠悠雅苑、綠怡雅苑等,無法符合業主持有單位滿10年的要求,若計劃只有房協住宅發售計劃下的單位,數量只有約一萬個,未必能滿足業主換樓要求。

  計劃下,業主須「先賣後買」,即不可能同時擁有兩個資助房屋單位。至於業主換樓期限,據了解房協有兩方案考慮,分別是較短期的兩、三年,或較長的五年限期。消息人士稱,若換樓時間太短,長者業主出售單位後,未必趕及在限期內選購到合適的單位;但若換樓時間太長,樓市波動大,不確定因素太多。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