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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撥火 港法律界斥荒謬

時間:2019-05-07 03:17:46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以盡快處理台灣殺人案,但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日前卻隨意發出「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的妄論,引起各界嘩然。多名本港法律界人士直斥有關言論極其荒謬,強調香港與台灣沒有簽訂移交逃犯協議,無可能在合法情況下將疑犯「送過去」台灣,邱的有關講法是無視本港法治精神。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台灣有關方面聲稱香港不用修改法例,就可以移交疑犯,這個講法不正確。根據現行的《逃犯條例》釋義的部分,移交逃犯安排適用於香港政府及香港以外地方的政府(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換言之,不修改的話,根本沒有法律基礎去移交疑犯到台灣。台灣人不熟識香港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番言論。馬恩國又說,陸委會若果是在徵詢過普通法律師意見後,還是一意孤行堅持自己錯誤的己見,那就一定是別有用心。

  身為律師的全國政協委員簡松年表示,香港與台灣沒有簽訂逃犯移交協議,無可能在合法的情況下,如邱垂正要求的將疑犯「送過去」台灣。他認為,若邱的言下之意是要本港變相地將疑犯遞解出境,再由台方接手,即等同於無視香港的法治精神,要香港行違法之事,這對於以法治聞名世界的香港而言,絕無可能。特區政府無可能無故將本港居民「遞解出境」,「這在法理上根本講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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