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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的士司機用私家車載客 業界:舉報有獎

時間:2019-04-21 03:17:20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周峻峯報道:有傳媒昨揭發有網約的士平台司機以私家車違規接載乘客。報道中,營運該的士平台「HK Taxi」近五年的創辦人呂先生表示,過去三年約有15宗同類型事件,一般發現問題會封鎖帳戶及將司機列入黑名單,亦曾應警方要求提供涉嫌違規司機資料,但因舉證困難,最終沒有任何人士被拘捕。

  乘客不受保障

  的士業議會主席熊永達昨回應表示,如乘搭的士平台的私家車,發生交通意外時乘客不受第三者保險保障,而乘客叫車時原意是叫的士,亦涉及誤導消費者問題。

  報道指出,記者以「放蛇」方式成功在網約的士平台,召喚以私家車載客的司機。該名司機透露,駕駛的士一年多,因為有足夠熟客,後來就改用自己私家車載客,以便節省每日八百多元的士車租。他又指,自己是暗地裏做,平台並不知道,希望乘客(記者)不要告發他。

  最終記者由調景嶺至將軍澳工業邨,支付約60元車資,與乘搭的士價錢相若,司機曾展示自製價目表。

  由的士業界營運的「e的士」總經理吳永輝表示,雖事件與公司App無關,但為防止這種事件發生,即日起舉報有關司機的乘客提供500元搭「e的士」獎賞,亦會交由的士業議會跟進,凍結該名司機的帳號。警方則表示,重視涉及非法出租或駕駛汽車載客取酬的情況,會繼續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有關車輛獲發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不得出租或取酬載客,違者被定罪可罰款五千元和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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