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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嚴重罪案隨時再發生 急需修例

時間:2019-04-18 03:17:25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莊恭誠報道:負責這次修例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及展開審議工作,感到非常失望及遺憾。他表示,修例具迫切性,現時十分心急,又呼籲社會大眾思考,萬一有一天嚴重罪案的受害者不幸是自己的家人,對《逃犯條例》現有漏洞不能把罪犯繩之於法有何看法。

  李家超說,記憶中沒有見過法案委員會用兩小時,都無法選出正副主席,這次修例不僅是要處理台灣殺人案、讓罪犯面對法律制裁,更因應類似嚴重罪案可能隨時隨地再發生,急需制定出適當的方法、制度及法律基礎應對。

  對於反對派提出日落條款、即修例僅針對台灣一次性移交逃犯,李家超回應說,這種方式意味每次出現嚴重罪案,香港都要再做一次立法工作,參考這次兩小時都無法選出委員會正副主席,他對未來是否有足夠效率處理嚴重罪案存疑。

  至於商界提出把移交逃犯的門檻由判監三年才可移交提高至七年,李家超說,不同意見都可在法案委員會充分討論、理性交流,政府亦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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