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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官斥「佔旺女村長」拖延一年浪費時間\大公報記者 周峻峯

時間:2019-03-26 03:17:17來源:大公報

  圖:23歲被告畢慧芬遭法官嚴斥,以尋找律師代表為由拖延案件審訊,浪費法庭時間

  【大公報訊】旺暴案「佔旺女村長」畢慧芬一案,曾在審前覆核階段表示會認罪的被告畢慧芬,昨於區院答辯時,否認兩項暴動罪。法官昨日嚴斥被告以尋找律師代表為由拖延,認為案件已延遲近一年,無論被告有否律師代表,九月必然開審,又批評她突然改變立場,浪費法庭的時間。

  預審稱認罪突反口

  23歲被告畢慧芬,被控於2016年2月9日,在西洋菜南街和豉油街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及同日於豉油街近彌敦道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被告預審時曾表示會認罪,惟她昨日反口,否認兩項暴動控罪,只承認襲警罪。

  控方直斥,不接受被告承認襲警,將繼續檢控,傳召16名控方證人、37分鐘新聞片段及被告逾2小時的錄影會面片段。主審法官郭偉健亦批評,認罪與否屬被告個人決定,法庭無權要求她解釋,但認為被告浪費法庭時間。

  郭偉健表示,法庭早前已多次提醒被告需尋找律師代表,她亦有足夠時間去做,嚴斥「你根本都唔諗住搵律師㗎啦」,以尋找律師代表為由作拖延,案件已拖延近一年,無論被告有否律師代表,九月必然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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