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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權選舉物資塞走火通道

時間:2019-03-24 03:17:19來源:大公報

  大南區今日舉行區議會補選投票,「社區前進」候選人李國權除了一直迴避其「佔中」經歷之外,其言行與政綱更是表裏不一。李國權聲稱要協助重組三無大廈管理,推動居民垃圾「自理」。不過,李國權把部分選舉物資放在友好組織「關注草根生活聯盟」的單位,這些雜物大量堆放在走火通道,涉嫌違反《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大公報記者 海芯葆(文)李斯達(資料) 調查組(圖)

  李國權一直標榜自己關注民生,在上周日「集氣大會」時,他更揚言「踢走垃圾」。但現實是,李國權懶理友好組織在工廈胡亂堆放雜物,罔顧樓宇安全。二月中,讀者報料指,李國權在大南街白楊街交界擺設街站後,與其他義工一起把街站用品放入自製的有轆木箱,神秘地推着木箱到塘尾道的福強工業大廈某單位,之後就離開大廈。

  與「獨」組織共用單位

  大公報記者此後到訪該工廈單位,發現單位掛名是「關注草根生活聯盟」,但其實是與多個團體共用,包括「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關綜聯)、「關注學童發展權利聯席」、「公平稅制改革聯盟」、「天姿作圍」、「特殊學習需要權益聯會」、「關注基層住屋聯席」等。該單位外狹窄的走廊堆滿雜物,電線箱外更有大約十箱物品。諷刺的是,即使牆上貼着「奉消防處諭 走火通道嚴禁擺放雜物」,但相關組織依然無視勸喻;後樓梯也是重災區,放了一張摺枱、幾個鐵架、一個紙箱,完全阻礙工廈其他使用者出入。記者三月再到相關單位察看,情況依然沒有改善。

  李國權曾擔任「關綜聯」幹事,而「關注草根生活聯盟」就是「關綜聯」的擔保公司。相關組織長期無視《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視法律如無物。記者曾致電「關草聯」,但對方表示負責人不在席,而李國權的電話就沒有接通。

  雜物可移開 非抗辯理由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根據《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任何人如將或安排將任何物件或東西擺放或留下;或如身為該處所的擁有人、租客、佔用人或負責人,准許或容受任何物件或東西被擺放或留下,而該等物件或東西阻塞或可能會阻塞該處所內的逃生途徑,該人即屬犯罪。可被罰款10萬元。其後每次定罪,可處罰款20萬及監禁一年。

  他補充說,基本上在走火通道擺放雜物導致行人步行經過不能順暢通行,就是阻塞,行人能否移開或者以很簡單的行動把雜物移開並不是一個抗辯理由,再加上擺放雜物在走火通道,若果是易燃物品譬如紙箱、木製品、發泡膠,或者其他易燃物品,雖然沒有完全阻塞,但是因為它們的性質會加劇火勢,所以亦是違法。

  此外,若然消防處長發出清除令,而該人沒有在限期前遵從命令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並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日另處罰款二萬元。

  大南區補選候選人還有:李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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