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文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已講明,現行法例限制他與台灣討論移交殺人犯,所以先通過法例再進一步再討論。反對派不應在這個時候無視公義,為反而反。
譚志源: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承諾,現行兩個條例,有關人權保障不會減少,只會更好。
王貴國:修訂逃犯條例後,並非涉嫌犯任何罪都會移交,要對移交雙方而言都屬犯罪才能移交,而目前條例中適用於逃犯移交的有46項罪名。
馮華健:立法會議員亦要尊重、遵守這種諮詢精神。
梁志祥:香港人要對內地及香港法庭有信心,而今次修例寫明不會移交政治犯。